美國極北的阿拉斯加州坐擁壯闊風景,聯邦政府也在此設置許多保護區維繫生態,並保障當地住民的傳統活動。然而在保護區內,居民選擇的交通方式卻與國家公園管理處的方針衝突,經過逾十年的漫長上訴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國家公園管理處無權限制當地人在保留區內使用的交通工具,如氣墊船和小型飛機。
斯特金(John Sturgeon)來自阿拉斯加(Alaska)最大城市安克拉治(Anchorage),他是一名麋鹿獵人,利用氣墊船往來國家保護區(national preserve)內的河流追蹤麋鹿。然而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National Park Service)禁止他駕駛氣墊船,於是斯特金決定提起訴訟。他在地方法院和巡迴上訴法院失利,而26日最高法院的判決駁回下級法院決定,表示國家公園管理局的干涉是不恰當的,並縮限其對於阿拉斯加保護區內河流的管轄及執法權力。
《美聯社》(AP)報導,自由派大法官卡岡(Elena Kagan)朗誦判決書摘要時說:「我們推翻下級法院的決定,並祝福斯特金狩獵好運。」斯特金稱判決結果為「阿拉斯加的巨大勝利,」因為「這基本上代表聯邦政府無權插手公有土地內的私有土地(inholding),包括阿拉斯加所有保留區內的可通航水路。」
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阿拉斯加國有土地保護法》(Alaska National Interest Lands Conservation Act,ANILCA)指劃逾42萬平方公里的保育區土地,創建10座新的國家公園、國家紀念區(national monument)和保護區,包括北極門國家公園和保護區(Gates Of The Arctic National Park & Preserve)基奈峽灣國家公園(Kenai Fjords National Park)等。ANILCA也指出,保護區內隸屬私人或州政府的土地,都不適用國家公園管理局的規範,因為這些土地並不屬於聯邦政府。
斯特金擁有超過40年的狩獵經驗,他的活動範圍落在阿拉斯加東北部育空查理河國家保護區(Yukon-Charley Rivers National Preserve)內,沿著育空河(Yukon RIver)其中一條支流內申河(Nation River)獵捕麋鹿。2007年,斯特金在內申河上駕駛氣墊船,那是一種會發出巨大聲響的兩棲船隻,能夠在淺水處甚至泥濘中行駛。然而三名巡邏員告知他,根據其他州的規定,於保護區行駛氣墊船違法,斯特金只好掉頭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