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流發威,嚇得行政院草草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設「三道鎖」,高門檻審查兩岸政治協議的協商。
簡單說,「三道鎖」是:
第一道鎖--預審。協商前90天,須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以及對憲政與政治衝擊的評估報告,經立法院2/3出席,2/3同意後,始能開始協商(按,耗資8800億的前瞻計畫送交立法院審查的當下,連工程計畫、財務規劃、環評報告都沒有,立法院便通過了,與大陸協商協議,卻必須90天前提報立法院?這是否意味著民進黨花錢不手軟,就怕與對岸談判?)
第二道鎖---內容審。協商草案出爐,行政院須送交立法院審議,並報告協議過程,經舉辦聽證會後,立院3/4出席,3/4同意後,才算定案。(比修憲還要困難,不知道是不是賴清德接任閣揆前逼蔡英文啟動憲政改革,帶給行政院的靈感?)
第三道鎖---全民審。立法院通過不算數,還得交由中選會進行全國性公投,有效票須超過投票權人總額的半數才算通過,相關機關才可進行簽署、換文。(投票權人總額的半數?假設投票權人總額是1600萬,至少要有800萬人投票,無人投下廢票,且過半數有效票圈選同意,公投才有可能通過。這大概是全球公投史上最艱鉅的任務,真能走到這一步,不啻創下台灣第一的金氏世界紀錄!)
說實話,行政院對自個兒、對立法院實在都太沒信心了。
以台灣的行政效率和立法院的議事效率,別說是三道鎖,就連第一道鎖都打不開呢!何況,時間不等人,談判協議的對方,肯定沒那個中國時間等咱們慢慢磨。AI時代來臨,連「摩爾定律」都被打破了,誰還有那閒工夫陪台灣一起慢慢老去?
或許有人會辯解,這只是針對兩岸間的政治協議,並不包括商業協議。那麼,兩岸租稅、服貿或是航約等協議,算不算政治協議呢?陸委會陳明通進一步詮釋:要看協議中有沒有政治意涵,純屬商業協定當然不算政治協議。但是,協議中若涉及「一中原則」、「九二共識」等字眼,就算政治協議。
真虧了陳明通還是政治學博士!協議中載明「一中原則」或是「九二共識」,便是政治協議?若是兩情相悅,心有靈犀一點通,又豈在乎白紙黑字載明協議兩造間的默契與共識?兩岸協議既然是「政府」對「政府」的行為,當然就是具備了政治性的協議,何況,無論是航約、服貿、租稅協議,又有哪一項不涉及公權力機關的行為?不像是海基會之類的白手套,縣市地方政府或是民間企業機構,若沒有取得特定的授權,真能跑到大陸或第三地去跟中國官方簽屬協議?別低估了對岸的智慧,人家再傻也傻不過你陳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