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在猶豫脆弱困頓挫折之際,如何嘗試與惡劣環境周旋,憑藉勇氣、創意與執行力,在泥沼裡一寸一寸緩慢推進,一寸一寸收穫可敬的果實?
主流媒體衰微、原生新聞網站與社群平台競出,傳播生態正翻天覆地大改變。
網路讓新聞競爭十倍速,真假資訊滿天飛,注意力愈來愈稀薄的iPod世代,是接收更多新聞,還是更多垃圾?是擁有更多自由,還是失去更多選擇?
新聞不死,只是很喘。水泥未乾的媒體時代,是數位轉型的轉捩點,也是公民素養的考驗點。
有時忍不住好奇,兩年、五年或十年後,提到新聞這一行,一般人會想起什麼?狂熱造神、缺乏詰問檢證的選舉新聞?生態失衡、只能放大消費糾紛的晚間頭條?或是,記者出身的地方官員,假「輿情蒐集」之名,攏絡收買有利益衝突的路線記者?
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現象,卻不是台灣新聞圈的全貌。
不只一次遇上傳播科系學生提問:「網路充斥對新聞媒體的偏見,如何回應這些敵意?」「記者這一行,還值得從事嗎?」
我在書中整理十六個國外案例、五個本土案例,另外挑選九個數位媒體時代的必修關鍵詞,最後以五個故事,試圖在這個不討喜的年代裡,再次梳理「記者」職業的面貌與意義。
數位傳播三層肉
首先,新聞媒體如何演化至此?關於媒體產業的數位處境,我有一個「三層肉」理論。
早自1833年,美國第一份成功的大眾報紙《太陽報》創刊,開啟廣告優先的媒體模式。此後一個半世紀,新聞產業幾乎筆直朝向四個趨勢發展:發行量極大化、組織複雜化、專業分工化、資金門檻巨大化,無論報紙或雜誌,唯有如此,才能拉開與競爭者的差距,創造影響力及獲利能力。
這種模式在廣播、電視等電波時代,尤其發揮淋漓盡致。雖然少了來自讀者的發行收入,但電波媒體所需的資金、放送器材、操作專業、政府特許,本身就構築更高的進入障礙,形成有限玩家的寡斷市場,加上二十世紀後半的企業競爭與消費趨勢,日益龐大的媒體機構,壟斷了飛速成長的商業廣告。
在此邏輯下,「自製內容→吸引眼球→出售廣告版位或時段」,成為媒體產業的不敗公式。曾經,台灣每一家大報都在宣稱「發行量破百萬」,每一家電視台都在慶賀「收視率冠軍」,因為,閱讀率與收視率背後,可折算為廣告主的「每千人成本」(CPM)。這種媒體、觀眾、廣告主的三角結構,美籍台裔法律學者吳修銘稱之為「注意力商人」模式。
穩定發展超過一百六十年的媒體產業盤勢,在千禧年之交,遭到嚴重破壞。數位媒體打破傳統媒體的線性結構與空間限制;Google(及其YouTube)、臉書挾強大的資料處理能力,實現數位廣告的長尾效應;蘋果手機及平板掀動了智慧手機與行動上網的熱潮,三者合一,捲成當代媒體產業的完美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