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指出,身心傷害、教學不力狀況,什麼情況要進教評會、什麼情況要進專審會,這需要考慮,而身心傷害幾乎都是辱罵、虐待等違法行為,要進專審會的話,就要思考專審會原本處理教學不力的定位,委員組成是否要重新思考?教學專業的評議跟違法行為的調查,可能需要不同的委員組成,此外很多專審會調查機制裡,並沒有調查小孩,都只有調查老師,呼籲調查機制要規定明確。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表示,支持教評會增加外聘委員 ,此做法就是要把「師師相護」的污名解決掉,不懂教師團體為何會反對?教師擔心外聘委員會被校長把持,但教育部說要建立人才庫,且教評會裡頭大多還是老師,增加外聘委員不管是法律專家或身心專家,其實是提供更充分資訊,也讓資訊更加透明化。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認為,老師在單純的環境要做任何不利同儕的舉動都是艱難的,進入專審會處理是好的,不會所有事情包裹一起處理;可以在專審會討論處理是好的,但他質疑,專審會是做事實認定還是判決?案件送回教評會後,教評會能不能駁回?
教育部:不適任教師仍到教評會,由專審會協助
對於教評會組成與專審會制度,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表示,專審會並不會取代教評會,而是協助教評會,不適任教師還是進到教評會,只是藉由專審會協助,可以調查、輔導,也有提出建議權,並由教評會處理;至於專審會、教評會雙軌處理機制,會搜集意見,在後續修法、子法訂定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