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作物在推廣初期,許多採用的小農因此獲利,但是利益能否持續、擴大,還要看農民是否能夠得到體制性的支持,例如信用貸款、平價肥料、推廣服務(extension services)、進入有利可圖的地方市場與全球市場。
委員會:監管焦點是作物特徵而非培育過程
報告並指出,新科技已經讓基改作物與傳統作物之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建議針對作物新品種建立層級化的監管流程,而且焦點應該放在新品種的特徵(性狀,characteristics),而不是研發培育過程。無論是基因改造還是傳統育種,新品種的新特徵都必須接受安全測試。學界也應該研發新的技術,來偵測作物特徵的細微變化。
生物學家從1980年代開始,運用基因改造技術來產生特定的作物特微,例如較長的保存期、較高的維生素含量、對病蟲害的抵抗力。不過真正做到大規模商業化利用的基改特徵,目前只有兩種:讓作物更能夠承受除草劑,以及讓作物對害蟲產生毒性。
正因為只有兩種,因此委員會的新報告並沒有對基改作物的益處與風險做蓋棺論定。但是新報告運用了過去20年累積的科學證據,來評估現有商業化基改作物被各方指稱的益處與風險。
新報告檢視了近900項研究調查,針對玉米、黃豆與棉花(商業化基改作物的主力)的基改特徵,探討其研發、運用與效應。委員會並公開舉辦3場實體研討會與15場網路研討會(webinar)、聽取80位專家的意見、審閱700多位公眾提交的書面意見,以擴展對於基改作物相關議題的理解。
委員會在發布報告的同時,也設立一個網站,讓使用者檢視報告如何回應公眾提出的意見,以及報告中各項發現與建議的理由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