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川普可能成為第二個尼克森?彈劾美國總統談何容易

2019-04-23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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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AP)

美國總統川普(AP)

2017年6月17日,美國總統川普要求白宮法律顧問麥耿設法開革司法部特別檢察官穆勒,藉此讓「通俄門」調查工作無疾而終,麥耿的反應非常強烈:草擬辭呈,如果總統堅持,他就走人,他絕對不當「周末夜大屠殺」的劊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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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想當「周末夜大屠殺」的劊子手?

後來川普懸崖勒馬,麥耿(Donald McGahn)又拖了4個月才走人,穆勒(Robert Mueller)在今年3月完成調查工作並提交報告,報告刪節版在上星期公之於世,麥耿與川普這段交手過程是448頁報告中的一小段。「周末夜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典出尼克森(Richard Nixon)總統1973年10月干預司法的惡行,穆勒報告也讓世人看到川普的白宮是如何烏煙瘴氣,如何重演與40多年前的歴史。

通俄門(Russiagate)報告出爐,但風波未定,對在野的民主黨尤其是如此。共和黨化身忠犬全力護主,任務可鄙但單純;但民主黨面臨一個重大抉擇:要不要從聯邦眾議院發起彈劾,讓川普步上尼克森的後塵?

通俄門調查報告,《穆勒報告》(AP)
通俄門調查報告,《穆勒報告》(AP)

「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與輕罪」

「彈劾」(impeach)一詞與「桃子」(peach)或「講道」(preach)沒有什麼關係,字源出自拉丁文「impedicare」,意為「戴上腳鐐」。美國的文官彈劾法源則是出於憲法第二條第四項:「 合眾國總統、副總統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國、賄賂或其他重罪與輕罪(Treason, Bribery, or other 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被彈劾而判罪者,均應免職。」

叛國、賄賂或許較容易想像,但「其他重罪與輕罪」可就萬法唯心、茲事體大,因此美國243年歷史的45位總統之中,雖然不乏行為乖張惡劣者,但至今只有兩位總統──強森(Andrew Johnson)與柯林頓(Bill Clinton)──被銬上彈劾這道「腳鐐」,而且兩人都保住大位。至於尼克森,他在彈劾案送交眾議院全院表決之前辭職,創下另一個第一:美國第一位(也是至今唯一一位)辭職的總統。

至於總統之外的文官,至今也只有8人遭彈劾下台,而且都是聯邦法官。

眾議院成案 參議院審判

美國國會的彈劾過程其實很類似法庭審判,總統自然是被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負責調查並決定罪名(起訴罪狀),送交全院表決,一旦以簡單多數(過半數)通過,則彈劾案成立,移交參議院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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