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周一到議會報告大巨蛋案,市長柯文哲說會再給遠雄1至3月的改善公安時間,否則市府將朝「解約」處置。柯也在議場表示,自己把政治生命押在巨蛋案上了,「這次絕對不會拖」。遠雄則明確不接受市府的最後通牒,雙方看起來終究要走上解約、對簿公堂之路。
結果呢?大巨蛋儼然已是「毀滅性武器」,最後是會造成遠雄還是柯文哲政治生命的毀滅?比較可能的結果是:遠雄必然受傷,輕則傷皮毛,重則傷筋骨,但不致於斃命;但柯文哲則可能重傷甚至終止政治生命─柯說「把政治生命押在巨蛋案上了」,其實並非虛言,顯然他也感受到大巨蛋案的殺傷力。
不過,問題是依照目前市府的處理方向與原則,柯文哲確實是危矣!
簡單的說,雙方不退讓情況下,一旦走上解約,大巨蛋案唯一的解決出路,幾乎就是仲裁、或是司法判決。原因在遠雄絕對不會認賠全部的投資,即使原來遠雄提出的370億元是獅子大開口,至少也是投入250-300億元了。而市府解約後,想要一毛錢不出的「合意解約」,也絕無可能。
到底這個解約要花多少錢,就是由仲裁或司法決定。不論最後判決的賠償金額多少,根據過往例子可確定,不會有人百分之百如意。遠雄絕對不可能拿到370億,如果判決賠償金有到250-300億,以遠雄的規模而言,算是小傷皮毛、可能承受;如果判決不到150-200億,雖然損失超過百億元,以遠雄建設去年近百億的獲利、人壽也有37億元獲利,算是傷其筋骨,但可能承受。即使賠償金額更低,以遠雄的規模與獲利而言,也不致於被搞掛掉。
但柯文哲面對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因為社會對政府的要求不一樣;以市府與日勝生的南港機廠案要解約,準備付出3億元賠償,就已被不少人批評來看,除非市府真能作到「一毛錢不花」就解約,大家一定說柯P好棒棒以外,市府要付出不論多少的賠償金,都只有討罵的份了。
賠幾十億,罵得一定兇;賠上百億,市民大概都要翻臉了,超過200億,那就更不必說了─大巨蛋案要把賠償金壓在百億元以內,坦白說,幾乎毫無可能。再以時間序看,給3個月的最後期限,大概要吵到年底,2018年底要選舉了,以司法纏訟需要的時間來看,市府想要在選舉前完成解約、而且找到新的財團承接,讓市府可以「不花一毛錢」,大概不可能作到─目前看起來有實力的財團其實都敬而遠之,不願跳進來接這個燙手山芋。
因此選舉前市民應該看到的是市府要賠償XX億元,這對柯文哲連任之路明顯不利,一位市府前官員甚至認為年底前無法解決大巨蛋案,柯P連任之路危矣。因此,大巨蛋案確實有毀滅柯P政治生命的潛力。業界人士則更認為遠雄在法律與合約上都站得住腳,又痛恨柯P拿其「祭旗」,市府又毫不退讓,遠雄是可能也可以拿這個案子「玩死」市政府。
更麻煩的是市府現在已是進退維谷、甚至毫無出路。市府要避免數百億的潛在賠償,大概要作退讓與妥協,但一來戰鼓敲足又大聲,已是騎虎難下;二來,更棘手的是即使復工妥協,這1年停工產生的損失,市府仍要面臨遠雄的求償─遠雄應該不會善良到不求償,願意「一笑泯恩仇」吧?不論金額多寡,市府必然要挨足罵。
市府對大巨蛋早先是以「弊案」規格對待,找不到證據後,現在緊咬公安問題。不過,專業領域人士大部份都對市府在工程作到這種地步,突然祭出高規格的公安標準的正當性有質疑,甚至對公安的參數假設都認為過高,市府的公安理由恐怕難以在仲裁與司法對決時得到大多的支持。唯一能作的就是以此訴諸市民,減少責難市府的壓力。未來雙方在這部份的攻防高下與勝負可再觀察,這恐怕也是柯P政治生命是否能逃過毀滅的關鍵。
大巨蛋搞到今日成為所有人都是輸家─市府與柯P聲望支持度重挫、遠雄形象與口袋都受傷、市政府要賠償、市民支付鉅款卻仍無大巨蛋可用、台北市菁華區一大塊地有個爛尾樓在養烏龜。柯文哲與市府團隊能把大巨蛋案玩成這種結果,也算是執政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