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流傳一封署名「392分之1小孩的媽媽」給清大校長賀陳弘的公開信,指控學校「黑箱」,要求學校退回千餘元的報名費。儘管細究其所謂「黑箱」指的是他不知道清華如何從眾多參加面試的申請學生當中選出40個正取,列了392個備取。因此,他想表達的其實是對於遊戲規則與面試委員的不信任。他退回報名費的訴求對於清華大學、招聯會、教育部,甚至很多旁觀者而言,不但情緒化,還小鼻子小眼。
然而,除了部分鄉民酸言酸語地批評謾罵,那封信其實激起相當多共鳴迴響。作者背後的血淚,指出了教育改革的弊病。譬如教改企圖透過升學制度提供「弱勢」學生更多機會上「好」大學,不過教改中的繁星計畫對於「弱」勢的定義,借用我好朋友前同事的說法,乃是「社會弱勢」(偏鄉),而非「經濟弱勢(貧窮)」。然而當教育部表示要透過入學制度提高弱勢學生向上流動的機會時,大家聽在耳裡的理解到的是「社會弱勢」(念偏鄉/社區高中)還是「經濟弱勢」?「經濟弱勢」是「真弱勢」大概毋庸置疑,但「社會弱勢」真的弱勢嗎?利用偏鄉或社區高中來定義「弱勢」,有提升真正弱勢學生向上流動的機會嗎?
偏鄉或社區高中學生的家庭背景組成,其實有高有低。而社經地位較高家庭的孩子各項表現平均較好,乃是不爭的事實。這件事不會因為升學制度在高中階段就把部分學生分流到偏鄉或社區高中而改變,因此你從各個學校(即便是我好朋友前同事口中的「社會弱勢」學校)挑成績好的學生,還是會挑到學校裡高社經地位的學生,而不是經濟弱勢(或真弱勢)的學生。充其量,這個制度做到的只是把過去透過鑑別力高的考試嚴格的學生排序打亂,降低實際學業表現與排序的相關,增加不確定性。尤甚者,由繁星計畫申請上「好」大學校系,背後有複雜的博弈,最好要校內整合,因此有些學校繁星藉由犧牲部分學生的權益與志向的整體策略,讓繁星申請好,張燈結綵貼榜單。試問繁星全校申請得好,犧牲的學生是父母社經地位高還是地位低的?
該封信的作者自稱是「婚姻受虐婦女,與先生已分居卻沒有辦法離婚,孩子卻因為先生收入的合併,無法擠身弱勢新貴,實際上的生活卻比弱勢還邊緣。我們為了求生活的溫飽,在都市裡工作,也不是您繁星所要照耀的偏鄉。」正好指出我好朋友前同事替教改辯護的「社會弱勢」與「經濟弱勢」的兩個概念所服務的對象不一樣,用「社會弱勢」取代「經濟弱勢」,其實是教改自行定義的「套套邏輯」,對於達到教育部宣稱的透過入學制度增加弱勢家庭向上流動的機會,其實是充滿了「漏洞」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