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年初四大老公開信要求蔡英文不再連任後,李遠哲又發起公開連署,要蔡「放棄一己之私,以民進黨前途及台灣興衰絕續為念,知所進退」。他的動作引起「蔡英文們」反彈是意料中事。但藍營政客及媒體罵他「信用破產」而跟著反彈,卻不近情理。他們忘掉,李遠哲不只擁有台灣唯一諾貝爾獎光環,而且具備公共知識分子良知及人格;在政黨熱中黨同伐異、維護一黨之私,媒體又大多棄守第四權、加入黨同伐異啦啦隊的現在,台灣特別需要具備社會良知的知識分子來制衡政黨,維護民主共同體利益!
藍營厭惡李遠哲,不始於教改爭議,而始於他2000年以「向上提升或向下沈淪」力挺陳水扁,2016年又支持蔡英文選總統。藍營的邏輯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一定就是台獨)」,1990年代初他們對李登輝當政,反應正是如此。而藍營這次罵李遠哲「信用破產」,理由是他既力挺阿扁,當阿扁被貪汚起訴時,為何又「建議陳總統考慮去留」;他既支持蔡英文,為何如今又指她「明目張膽,恣意妄為,既不謙卑,也不溝通」。明顯的他們認為李遠哲「識人不明」,信用早已破產,沒資格再推薦或評斷任何人。
問題是,具備公共知識分子良知的人並非全知全能上帝,只能根據民主需要或普世價值推薦政治人物,並在「正義」與「秩序」之間選擇前者。進步人士經常選擇正義(如司法正義、政治民主、政黨公平競爭、黨內公平初選、中國大陸的「維權」),保守人士經常選擇秩序(如維持現狀、現任優先、抗拒改革、抗拒轉型正義、中國大陸的「維穏」)。在廿世紀之交,法國「德雷福斯寃案」激發知識分子良知呼聲響徹西方時,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多夫》最能代表該呼聲,書中許多話就類似李遠哲的勇於仼事(如推薦較適合的人及事)及勇於改過(當發現所託非人時),諸如:
「倘使活著不是為了糾正錯誤、克服偏見、擴大胸襟,活著又有何用?」
「我們知道我們會錯,但我們一旦發現錯誤,我們會比別人批判還更嚴厲;我們願意每過一天都和真理更近一步。」
「別人都給種種社會關係、面子問題網羅住、束縛住了,但我不,我沒有束縛,我不是這個圈內的人。因此,我不必依附誰,也毋須跟別人一樣心照不宣。」
「凡是預感到這個不甘滅亡的民族還能振衰起敝的人,都該把這個民族的劣跡惡習盡情暴露、恣意剷除,尤其要剷除那些依靠這些劣跡惡習寄生的敗類。」
法國「德雷福斯寃案」讓法國重要知識分子如法朗士、馬塞爾、普魯斯特、紀德等人(其中好幾位後來都獲得諾貝爾文學奬)全團結起來,左拉的《我控訴》一文對社會的感召力更如潘恩《常識》對北美十三州獨立運動的感召力。左拉為了「伸張普遍正義」,力言一旦暴力和欺騙成為政府手段,這種政府就失去了道德合理性,這時公民的責任就是反對它;「一個政體不能贏得人民尊敬,它就不可能長久且必將沒落。」結果,左拉感動了千千萬萬人,不只德雷福斯最終獲得無罪平反,而且「知識分子」一詞在法國盛行,成為「社會良知」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