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八十三歲還走上街頭的媒體前輩李怡說得沉痛:「我們走出來,不是因為覺得有希望,而是沒有希望也要走出來…我們走出來,只因為我們是人,有尊嚴的人。豬被殺還會叫幾聲,人豈能不如豬,默默地任憑惡法宰割?…我們走出來,不是因為相信抗命可以使強權改變,只是要向強權表示我們的堅持:你們可以把全世界不理解的惡法強加在我們頭上,但不可以毀滅我們自由的意志。」
港府或北京當局若不正視追求自由意志的基本人性,只會加速證明香港「一國兩制」的失敗,而北京的任何保證都不可信!台灣當然必須聲援香港,台灣當然無法接受「一國兩制」或者所謂的「兩制台灣方案」,不但要聲援香港,基於人權和司法主權,台灣還要不斷要求引渡詐騙集團回台受審─即使他們是貨真價實的詐騙犯。
別忘了,還有李明哲,他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沒頭沒腦在中國被捕關押了兩年三個月,迄今回不了台灣,他所作所為不過就是在微信說了中國不愛聽的話,這是言論自由不是「罪」!兩岸三地對「罪刑」的認知與法定要件落差猶有天壤之別,照逃犯條例,能不擔心未來還會有多少「李明哲們」,不必進入中國直接在香港就「被送中」,這還得了?!
兩岸交流,是為了一燈之明燭照中國,讓中國人有朝一日能享有如台灣般自由民主的生活,絕對不是讓台灣陷入一黨專政的桎梏,港人的絕望和不安,台灣人看到了,台灣絕不退讓,也不能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