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遂成司法改革的防腐之道,蔡英文總統召集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的主題就是「參與透明親近的司法」,從人民陪審(觀審)到法庭直播都列入,儘管法官協會也聲明提醒要避免造成「全民公審」的不良後果。石木欽主持的兩案,儘管一是公懲會合議庭,一是職務法庭,一是被迫公開,一是主動要求公開,唯「公開」的壓力當對兩造均然,比方說,對彈劾氣憤難平的陳隆翔直面監委,指其引用法律錯誤,逼得彈劾監委兩度修改調查報告,若彈劾無理甚或引據有誤,在職務法庭端不出手,難看的是監委而非被彈劾的檢察官。
見證知識份子在政治分裂時代的艱難
從這個角度看,就算公懲會來者不善,管中閔只能嚴陣以待,立身處世在誠正之外,不能不做好法律攻防的準備,不論過去司法院和行政院的解釋或命令曾多次通函指寫稿並不違公務員服務法,但民進黨治下的蔡政府出現太多濫用法令或濫行修立法之事,讓司法公信力出現破口,「管案」正是決堤的最關鍵的一道裂縫。
民進黨不論清算或整肅國民黨,這是政黨惡質競爭,與人民權益距離甚遠,管中閔則不然,他是一介平民、一介學者,依大學法程序當選校長,却遭到長達一年的「惡整」,連「精神賠償」都不知該找誰?即使被彈劾移送公懲會,所有台大校長遴選相關的「他字案」均未「偵結」,換言之,這個政府依舊握緊刀斧不鬆手,隨時伺機而動。
民進黨蔡政府或許看不起大學校長,或許視奪了他們口中肉的管中閔為寇讎,但是,站上合議庭的不只是管中閔個人,更是代表台灣最高學府的台大校長,代表知識份子在「這個時代(民進黨主政)」的艱難處境,公懲會「公審」的不是管中閔,而是司法的良心。不想再蹚政治混水的管中閔,無可避免的要在二0一八、二0二0兩次大選充當成敗觸媒,這段「歷史」或「公案」勢必成為評價民進黨的教案,不必留待日後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