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立法院協商中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修法,爆出經濟部官員「操縱連署,募款成立協會,主張違法變合法」,經濟部所堅持的法條明顯就是讓農地違建工廠就地永久合法化,外界多認為這是民進黨為明年大選「護選票」之故,有趣的是有人則爆說其實是為了「護沈榮津」,因為他是今日違建工廠嚴重的始作俑者。
這次要修法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原本就是因應違建工廠管理而生,其中最重要的是第28條之5的「落日條款」,對遍布全台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明訂如果未在2020年6月2號前轉型合法,就應該退場。這麼多年來的「輔導成果」,真正轉型合法化的屈指可數;依法明年6月時,這些工廠都必須關閉,不能繼續營運生產,因此要修法處理此問題。
但顯然是大選在前,為了護選票,政府提出的修法越來越寬鬆,從最早賴清德擔任院長時,意以「平價工業區」的方式解套,到現在蘇貞昌幾乎無條件的就地永久合法化。前者至少還是要變更地目成立工業區把這些工廠納入,工廠必須繳納相應的回饋金;後者則是名為「就地輔導」,實則寫寫改善計劃、繳納低額回饋金,即可永久合法化。
這麼一個破壞農地、影響生態環保、變相獎勵非法、製造不公平競爭的惡法,終於激起環團的反對與抗爭,力爭一定要訂定「落日條款」,因為只要不訂落日條款,實質意義上就是讓所有農地違建工廠永遠的就地合法。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立委都提出20年期限的「落日條款」,但經濟部就是堅持不要;甚至立委詢問經濟部要幾年才夠,經濟部仍以「要輔導的農地工廠太多」為由,堅持不設期限;不願納入公民訴訟條款,理由則是「怕法院太多積案」。
從外界的觀點看,不願也不敢處理農地違建工廠,當然是明年1月的總統大選當前,一定要修法放寬給予寬限。因為國內農地違建工廠勢力龐大,經濟部列管的家數大概1.1萬左右,非正式統計數有6-7萬家,如果把更小的工廠也計入,可能超過10萬家,估計全台違建工廠的產值超過兆元,雇用的員工有60萬人以上。這股勢力得罪不得,因此修法明確就是「護選票」。
但有趣的是依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臉書的發文「經濟部在掩護什麼?」指出,這次修法要把2016年前違建全部納入、同時拿掉落日條款、又反對納入公民訴訟條款的「原因只有一個」:違章工廠的輔導業務由工業局負責,而現任經濟部長沈榮津,是一路從工業局科長往上升最後到部長,而其任職時期也是違建快速增長期,所以他認為經濟部的堅持,是為了掩飾沈榮津的「長期怠惰或無能」。
不論經濟部的「初心」是為護選票,或是掩蓋沈榮津過去的無能與錯誤,堅持不訂落日條款,都是難以被接受的官僚怠惰與無能的錯誤作為,連立法院長蘇嘉全都看不下去,在協商時「強烈建議」行政部門應同意訂定落日條款,他認為特定工廠登記證如果沒有設落日期限,業者就不會積極改善。至於經濟部強烈反對公民訴訟條款,則更顯其心虛─什麼時候開始經濟部要考量法院負擔多或少的因素?
在修法前夕,相關業者動員的「10萬人連署挺政院版本」,從環團爆出的錄音顯示有經濟部官員介入運作,而且幾乎是赤裸裸的討好違章工廠,自爆護航秘辛,逼得經濟部只好說要「調查」。但經濟部的不顧一切為違建業者解套的立場與「心證」已暴露無遺。經濟部讓違建業者繳交少少的10萬、20萬就能永久合法化,連工商大老都看不下去,認為對合法業者不公平。
蔡政府要對農地違建工廠「放一條生路」,大概是擋也擋不住了;但還是希望綠營有點良知、環保知覺的政客,擋下經濟部那個就是讓違建業者就地合法、而且是永遠合法的法案,好歹把落日條款與公民訴訟納入─其實20年的落日已是寬鬆到不行,訂10年還差不多,但有落日條款起碼能為台灣農地留一點未來,也為自己的道德良知保留些許空間吧。
至於經濟部與沈榮津,坦白說,失責在先,讓農地違建工廠不斷滋生,又放水在後,連一個起碼的落日條款都堅決反對,其惡劣程度實在是無以復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