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彰銀經營權,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已經苦惱了十四年了,在○五年以每股二十六.一二元、溢價四五%,以總價三六五億元標得政府的彰銀特別股,為當時體質羸弱的彰銀注入強心針。然而,在合併彰銀的認知上,台新金與後來執政的馬政府有了歧見。連英政府首任行政院長林全,是當時標彰銀案的財政部長,都不願意大膽承認彰銀案的契約存在與否,使得該案至今仍是官民對立,財政部與台新金搞到勢不兩立,每三年都要上演爭奪董監席次的戲碼。
如今,彰銀股價回到二十元以上,距離台新金的出價二十六.一二元約四、五元,市場也開始關注台新金是否能從彰銀解套。日前彰銀工會指稱,十四年來台新金從彰銀領走的股息已超過一八五億元。但台新金則認為這個說法不盡人情,當時是為了解決彰銀的財務困境來投資,「當時這筆錢若拿去併購,也許綜效更高、賺得更多,這是機會成本的問題。」
台新金已領走逾一八五億元股息
之前台新金曾提出,若財政部不能將彰銀給台新經營,希望財政部能用台新標得的價格買回彰銀股票。當時馬政府的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不可能高於市價來買。那時彰銀股價約在十七、八元,如今已經來到二十二元,現在該是政府與台新金好好坐下來談彰銀股權價格的最好時刻,否則雙方為搶經營權不斷民官相鬥,絕非社會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