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分享經濟代表作的UBER(優步),到底是要讓其合法化還是撤資,政府又再轉彎,經濟部投審會說要在本月11日之前決定;而支持UBER者則以中國讓UBER合法化為由,認為政府應該讓UBER合法化。
不過,如果UBER堅持其為「新時代」的分享經濟,不作任何讓步,政府大概非要讓其撤資不可;但如果政府基於「政治外交」考量讓其合法化,又無法解決管理與稅務問題,則除了要面對小黃司機的抗議外,對國內出租車管理與稅制的影響恐怕就更嚴重了。
UBER登台後就一直陷入非法困境中,累積的罰款也是以數千萬元計。馬政府時期就不斷與UBER溝通,但一直難有共識。新政府上台後,小黃司機發動大型抗議活動,讓交通部決定祭出鐵腕,除了聯合地方政府發動強力查緝外,也讓投審會發出「讓UBER撤資」的宣告。不過,撤資一說在最後關頭,因行政院的介入而暫緩。外界揣測是有美方壓力,但無論如何,這一轉彎又讓小黃司機不爽,未來的抗議大概又難以避免了。
坦白說,UBER雖然自稱分享經濟,外界亦以此視之,但實際上UBER的司機是以「專業司機」居多了,有正常工作但兼職當UBER司機者反而少;也就是說,UBER的運作性質其實與現有出租車已無太大不同。但現有出租車不論是管理、稅務都必須接受政府管理,如果UBER的競爭力是建立在免稅(或逃稅)、及免受現行法令管理而降低成本上,這種分享經濟只是把原來該屬於社會、國庫的利益「分享」給自己罷了。
至於部份人士以中國已經讓UBER合法化,且台灣在新經濟與金融科技上已落後中國甚多為由,主張政府無論如何要讓UBER合法落地,說服力也低,因為事實恐怕正好相反。中國是訂了一個《網約車》的法令,毫無懸念的規定「網約車」必須負載運人的責任、必須落地繳稅、同時要取得有別於一般自用車駕照的網約出租車駕照。
簡單的說就是UBER在中國是要納入出租車的管理之列,只是以網約車名之;UBER在全球各國衝撞原有體制、堅持其為資訊平台、拒絕承擔責任、拒絕納入管理與繳稅的基本條件,沒有一個被中國接受。說UBER在中國合法化顯非事實,UBER中國也可能要避免此案例被其它國家引用,同時也難承受流血競爭之痛,日前就把UBER中國併入中國最大的網約車「滴滴出行(打車)」中。而另一個台灣最喜歡拿來比較的國家─韓國,也因為UBER堅持其條件而拒絕讓其落地合法。
曾在馬政府負責新創及與UBER溝通的前政務委員蔡玉玲,接受媒體訪問時就指責「Uber不能只躲在「創新」與「共享經濟」的大帽子底下,卻不願意繳稅,與承擔該負起的公共運輸責任,這樣很不負責」。
是哉其言!只是,UBER看起來是不會作什麼讓步,至於政府是否讓步,就等著看行政院態度了。不過,如果政府讓步,不僅是難對小黃司機交代,因為讓其立足在不平等的競爭點上;更嚴重的是破壞原有的法令制度。新政府有必要為了抱老美大腿而如此行事嗎?
要解開這個結,其實不是完全沒辦法,政府可另訂專法或就現行法令作調整放寬,讓UBER能納入管理與繳稅;但如果UBER堅持其只是資訊平台、分享經濟,不願承擔責任、不納稅,甚至發動顧客簽署支持UBER,台灣就準備跟UBER說再見吧!政府與小黃業者未來的課題就是:是否能從UBER帶來的服務及品質中得到一些啟示,好好作一些改革,讓台灣的出租業向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