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在風傳媒寫了2篇:〝台電不當替死鬼〞及〝全面放棄基載電廠?〞討論了台電電源開發方案(10505案)的兩個重點;台電不再預估備用容量及未來全面棄守基載電廠(核電、煤電)。但10505案中還有一個重點,對台灣能源前途至關重要,非常值得進一步討論。
眾所週知目前政府在各種發電方式中,獨鍾再生能源。依政府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將高達2740萬瓩(27.4GW)。其中太陽能20GW,風力4.2GW,水力2.1GW,其他(生質能及地熱等)1.1GW。
目前台電系統總裝置容量為41GW,這41GW是台灣努力了40年所完成的電力建設。民進黨政府要在10年內完成與目前電力總裝置容量相較近7成的再生能源電力建設,雄心極為可佩。此一偉大計劃如能如期達成,台灣電力裝置容量勢必爆增。
但10年後有許多機組也會屆齡除役。其中核能有5.1GW,火力有9.4GW,全部除役機組共14.5GW,台電總系統裝置容量將由目前41GW降為26.5GW。26.5GW加上27.5GW的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仍將達54GW,較今日增加30%。不用說如政府規劃的未來10年〝電力零成長〞,即使電力繼續成長,只要政府再生能源大計達標,10年後台灣備用容量也必然超過15%,電力裝置絕對足以應付尖峰用電。換句話說,如果27.5GW的再生能源計劃能達成,台電未來10年幾乎不必規劃任何新火力機組。
但非常奇怪,台電和政府好像活在兩個世界。上述政府規劃10年後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將達27.5GW,但台電10505方案竟然規劃10年後新建火力機組也高達21.4GW。換句話說,即使未來10年再生能源零成長,單單台電規劃新增的火力機組,也足以應付10年後的電力需求,這是怎麼一回事?(大家應特別注意,如果台電規劃的機組就足以提供10年後的電力,民進黨政府規劃再生能源大計所花的2兆元就完全是重複投資。)
看來台電對政府大計並不是很有信心。台電如果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公司,大可全盤接受政府的再生能源規劃,本身機組開發計畫全面停擺。但問題是如果政府的能源大計只是畫餅,根本無法達成,台電可不能如同小英總統所說〝真的做不起來,再來看看〞(總統接見工總理事長時之發言)。電力開發要10年工夫,電力計劃可不能等。
電力建設為什麼要10年光陰?因為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政府核准,工程顧問公司準備金額動輒數百億之招標文件,隨之招標,審標,決標等先期作業就要5年,得標廠商建廠又要3到5年(燃氣電廠及燃煤電廠工期不同)。所以預計10年後上線的機組,現在馬上就要開始作業,不要說無法拖到10年後,拖過小英這一任4年都不行。
台電是一個有使命感的公司,今日電源開發計劃就要未雨綢繆,為政府再生能源計劃10年後失敗而預作準備。
政府也陷於兩難,政府可以宣誓對其再生能源大計極具信心,台電電源開發計劃完全是杞人憂天,大而無當,全盤否決台電規劃,但此舉將陷台灣於絕境。但如果政府批准台電規劃,豈不是承認其對本身的〝再生能源〞大計也毫無信心?10505案是台電上的菜,球在政府手上,只看政府是否買單了。
*作者為中國工程師學會環境能源委員會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