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下部隊後,在嚴格的體能及戰鬥訓練上,身為幹部,若因身體狀況無法在下屬面前扮演身先士卒的表率,背負著軍校生的榮譽感,難免對其產生巨大的壓力,這對患者身體及心靈上勢必都是非常大的負荷,也是在治療上很大的阻礙,因此就長遠來看,從患者自身利益考量,為了工作及受教權,硬是留在軍事體系中爭一口氣,可有必要?
軍事院校除了是教育單位,更是訓練國防事務人員的重要機構,其孕育的是未來國軍的骨幹,捍衛國家安全,在人員的選、訓、用皆須有一定的審核,正如前段描述,考量未來要負荷的體能及戰鬥訓練上,最基本的當然是體檢判定適不適合這個環境,舉凡身高、體重到心臟及傳染疾病等都有限制,因此,為了避免身體因素,造成後續當事人在訓練時可能會有的生理上無法負荷的風險,在國內志願役役男體檢時,會檢驗此項目,一旦確定感染了HIV,即不需要服兵役。新兵訓練中心完成新兵訓練後會再作一次體檢,若發現HIV陽性,則會請感染者至三軍總醫院複診,確定感染後,可以辦理停役。是以,說國防部歧視這些體格不到標準的人,或許有失公允。
另一方面,我們知道愛滋病毒感染途徑主要為(1)危險性行為;(2)血液接觸交換(含藥癮注射);(3)母子垂直傳染。因此與愛滋感染者共同學習、工作及生活等日常生活接觸,原則上不會使周遭的人們感染愛滋病毒。
但從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專業版)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的Q&A」網頁上,筆者看到一則檢視與更新日期為2015-07-28的Q&A上,發現一弔詭的解釋:
Q:幫助受傷流血的人是否容易感染愛滋病毒?
A:幫助受傷流血的人,只要他沒有感染愛滋病毒,並無受感染的機會。如果,他感染了愛滋病毒,若是我們的皮膚沒有傷口,則完全無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若有傷口,經由破損的皮膚或黏膜接觸而感染愛滋病毒的機會是低於0.1%。因此,幫助受傷流血的人,必須帶著手套。
從這解釋上,感染風險雖低但不代表沒有風險,因此須戴手套來防護!但軍隊團體生活中,在時間緊湊、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生活及訓練上,出操碰撞破皮流血,或共用刮鬍刀及不小心拿錯牙刷等,都屬常態。當刮鬍子時不慎出現傷口,亦或有牙周病或是口腔潰瘍的問題,這些傷口接觸到感染者的體液或血液時都有可能遭到感染,更何況在保障人權,完全不知感染者是誰的情況下,又該如何「帶著手套」防護呢?
現在的環境裡,鼓勵著「翻轉正義」,期待「小蝦米可以扳倒大鯨魚」,因此,輿論經常站在弱勢或少數的一方,打著正義的旗幟助陣。這其實是一件很好的事,但一個世界若只按照強弱黑白兩分,它很有可能只是個立方體,我們把它推倒了,但另一面朝上,原狀仍在。筆者認為,若可以更積極一點的傾聽兩造的立場,同理他們所做的決定,再冷靜下來協商,是否會有更圓滿的結局?今天國防大學的處理手法或許粗糙,但只單方面聽從一方意見而下結論,未免有失偏頗。我們都希望保障每個人的權益,期盼各界輿論以理性及同理心共同討論。
*作者為心理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