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業3年3次罷工,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他支持設立罷工預告期,雖然罷工是人民權利,但民主社會不要傷害第3者,希望訂定罷工預告期或授權期,讓遊戲規則可以更清楚。
航空業3年3次罷工,讓罷工預告期議題浮上檯面,林佳龍今天接受電視媒體專訪談到罷工預告期時說,他支持罷工預告期要更明確,民主社會不要傷害其他人。
林佳龍說,罷工是人民權利一定要受到保障,但台灣是海島國家,出入幾乎都要靠飛機,罷工會犧牲社會利益,但也要減少旅客跟旅行社損害。
他認為,罷工是要展現工會力量,讓資方知道勞方的實力,如果今天有預告期,也會對資方產生傷害,不一定要傷害乘客,尤其過年跟暑假期間,有很多旅客要出國、蜜月、要出國讀書等,或許就只有這一次。
此外,林佳龍也表示,雖然現在的罷工規定是有告知可能會有罷工,但沒有規定要從何時開始,你可以取得罷工權後一年都不罷工,「這樣讓資方流血很久,對人民也無所適從」,因此應該訂定罷工預告期跟授權期,讓遊戲規則很清楚。
至於到底要在民航法還是勞資爭議處理法中訂定預告期,林佳龍認為,勞資爭議處理法就是處理罷工,民航法是民航安全標準,如果在民航法裡突然間擺了罷工規定,跟國際並不相同,因此優先應該訂在勞動法令。
他也說,勞工覺得訂定罷工預告期會削弱勞方力量,資方也覺得可以由政府強制仲裁,兩邊都有點道理,這必須要不斷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