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8年20萬戶社會住宅,其中有8萬戶,將以「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的方式取得屋源,然而,受到現有稅制的制度性影響,租屋黑市的問題嚴重,未來將透過修法作稅制改革,為包租代管做事前準備。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5)日則表示,包租代管的費用將由中央統籌買單,但買單的情況,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
2020前每年推1萬戶 須先修《住宅法》
內政部將推動2020年以前,每年1萬戶的包租代管戶,6個直轄市每市每年推1500戶,其他2縣市各500戶,所需經費全由中央統籌支應,基於此,須修改《住宅法》,加入「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等相關條文,由《民法》與《消保法》訂定民間租賃義務與權利。
租屋市場地下化 政府代租推動難度高
營建署土地組課長朱瑞玲回溯由政府辦理租屋的歷程,包括代租、代管、包租等,卻都只有數十件的規模,相當少,可見推動的難度高。根據朱提供的資料,營建署成功的有67件、台北市有33件、台中市37件,而桃園市更嘗試了全國首次的由政府當起二房東的「包租代管」,卻因成效不佳而廢標。
對此,永勝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徐銘達表示,主要的問題仍卡在「租稅」,即台灣租屋市場地下化的問題。他指出,財政部長期僵化,不願修改出租住宅稅率,致民眾往往將自有住宅出租,卻享有較低的自用住宅稅率,且在契約中要求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等「不得」事項,避免出租房屋的事實浮上檯面,遭課較高的稅率。
朱瑞玲也表示,台灣的包租代管市場現行以高端出租房屋為主,現行希望推動平價社宅的出租。內政部政次花敬群說,包租代管的所需經費,將由中央統籌支應,但買單的情況,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否則變成無底洞,他也表示,初期推動社宅,絕對有風險與不確定性,望地方政府主動出擊,若有疑慮的也可以先多吸收他縣市的經驗。
地方政府負擔、成本加重 意願將成問題
不過,包租代管仍面對一些問題待思考,比方說,住戶規約項目及範圍為何?住宅空置期租金,若簽約3年內空置期大於1個月,成本應如何分擔?租金應依何標準訂定?修繕義務應如何區分?以及,最大的問題是,由於包租代管下的地方政府責任大幅上升,興辦成本也提升,地方政府的突破意願也是一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