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的公共辯論或私人對話,會纏夾不清,都是因為把「實然」與「應然」混在一起。蘇格蘭的哲學家休謨( David Hume,1711-1776), 指出「實際上如何如何(實然),對於我們應該如何如何(應然),完全沒有道德上的拘束力」。他的《人性論》(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主張「實然」的描述無法論證出「應然」的結論,敘述存在事實(實然)並不能論證出應該這麼做(應然)的正當性或合理性。
既然實然層次的「是」(is)「與不是」(and is not)不能跟「應然」層次的「應當」(ought)或不應當( an ought not)連接或作為證明,那「存在」就不等於「當為」!許多人曾經作弊,不表示作弊是對的。區別「實然 vs. 應然」,是討論和比較的基礎,混淆著「實然」(what is)和「應然」(ought to be)論辯,雙方會是零交集的空集合。
「實然」不能證明「應然」,「應然」也不能保證「實然」。例如有人應徵家教時發現家長只想聘用女性,質問為何不在徵人時就公告性別要求,對方說「因為怕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法律代表的是政府宣示任何工作都「不應該」有性別差異,但實務上雇主會因工作性質有性別偏好,如果要「不違法」,就是不公布(心目中的)錄取標準,卻讓不合需求的人浪費時間前去應聘。又,為免觸法,雇主可能會連不錄用的理由都不透露。法律禁止就業歧視,正當之至;但付薪水的老闆想找個最符合自己需求和偏好的員工也是很自然的。所以,單憑立法宣示「應然」,企圖以法律的「應然」去變更人性的「實然」,其想破壞的「實然」可能還是存在,甚至變形衍伸出的其他問題,也會繼續阻礙政策目標的達成。
「應然—實然問題」還會隨著背景脈絡的不同,使得「應該」(應然)的價值判斷產生變化。例如出國買免稅品很正常,但當華航空服管理部經理劉建文在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鬧出「違法私菸」風暴的總統專機上僅有總統蔡英文一人沒買免稅商品!此言一出,群情激憤。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說這是「嚴重侮辱」,立委羅致政說要提告到底。管碧玲說這是「傷及無辜的信口亂扯」。在機上有或沒有購買免稅品都不足以證明人格的高低優劣,為何綠委反應激烈?這表示在綠委或民眾心中有個不同於以往的道德判斷:「在總統專機上買免稅品是不對、不應該的」。催化出「華航誣賴我們做錯事、華航踩低我們去抬高蔡總統」的情緒。既然「應然」可能會脫離原本的道德認知和價值判斷,帶風向就可以混淆「應然」,讓原本關於是非對錯的判斷產生改變,要討論「應然」就會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