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專欄:美售F-16 鬆綁「防衛性」緊箍咒?

2019-08-2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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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科院攻擊武器研發是否也鬆綁

1992年,小布希(George W. Bush)總統雖然同意出售150架F-16戰機給我國,卻不肯提供美國空軍已經在使用的F-16C/D,只同意提供空戰性能優越、但對地攻擊能力與作戰半徑受限的F-16A/B Block20。在2003年至2011年間,我國也數度提出採購66架全新F-16C/D戰機的要求,卻全遭美國婉拒,理由就是F-16C/D具較強的對地攻擊能力,對中國大陸內陸造成相當程度的威脅。就連後來同意的F-16A/B性能提升,美國也刻意在方案中,將對地攻擊能力限制在低於F-16C/D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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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先前對售予我方的戰機多所設限,目的之一,就是要讓這些軍售案盡可能符合對台軍售僅限「防衛性」武器的說詞,以勉強維持華府仍慎重看待1982年8月17日與北京簽署的《八一七公報》之表象。因此,這次美國同意軍售F-16C/D Block70戰機給我國,是否代表:當前美國的戰略目標已由「融中」轉成「抑中」,以致需要強化盟邦與友好國家的軍力,來維持在中國大陸周邊進行前沿軍事部署;以往對台軍售僅限「防衛性」武器的緊箍咒,也因此被突破?

意外發生後,當時的美國總統雷根發表電視演說。(美聯社)
1982年,美國總統雷根(見圖)與中國總理趙紫陽簽訂《八一七公報》,美國承諾將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資料照,美聯社)

事實上,美國以往所關切的,還不限於出售給台灣的武器與技術,是否可能被用來攻擊中國大陸內陸目標,就連中科院自製的武器系統,也數度成為美國關切對象。例如我國自研自製的雄風二E巡弋飛彈,從研發到量產的過程中,就曾數度遭遇美方的強烈關切。因此,同樣值得觀察的是,在軍售案後,美國是否會放鬆相關的限制,甚至協助台灣提升對中國大陸內陸目標的攻擊能力?

《八一七公報》47周年前公布

更令人玩味的是,這次美國行政部門「預先通知」國會的時間點,恰好是《八一七公報》47周年的前夕,相關內容也毫不意外地被媒體披露。不管是有意或無心,華府在《八一七公報》屆滿47周年前夕,表態將出售對中國大陸內陸目標具相當威脅性的戰機給台灣,勢必會被北京解讀為:華府對北京的極限施壓已愈來愈逼近「美中關係」的底線。

在這種情況下,北京領導階層必然會採取若干具體的動作,以免在內部被視為軟弱。但在北京因為國力的限制,還無法對華府採取有力的報復措施時,就極有可能先對台北下手。

*作者為專欄作家。本文原刊新新聞1694期,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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