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三號十五萬忍無可忍的軍公教及眷屬走上街頭,高喊「反污名、要尊嚴」;同一時間大量酸民在網上譏嘲走上街頭的人是讓「下一代養上一代」的米虫。事隔一天,行政院拒絕了人民對年金改革的所有訴求,總統告訴大家她會承擔「所有壓力」、堅持年金改革。
但是新政府對年金究竟如何改三緘其口,林萬億卻已宣示明年520即會完成新版本;如此強橫的態度,能怪軍公教在經歷了扁朝在立委大選時天天在電視上以18%為議題「假改革、真鬥爭」的羞辱後,對新政府感到戰慄不安嗎?
據了解,本次年金改革小組的軍公教代表已經爭取到財務數據在網上公布,供大家檢驗何為真實、何為謊言。所謂謊言可以是:完全不實、部分事實、或真偽參雜。
譬如說,2005年底由銓敘部通過「政務人員退職輔卹條例」,提供特任官及比照12職等以上人員高額離職儲金的機會。該儲金是以月俸加一倍的「俸給總額」的12%為度,由個人存35%、服務機關撥65%,是所有人民都羨慕的、條件極優厚的確定提撥制的範例。但是為何扁政府或新政府在批鬥已經停止的軍公教18%優存利率時,卻對為高官新開辦的儲金絕口不提呢?
我國過去沒有像新加坡公積金(CPF, Central Providence Fund)的完善退休制度,在邁入高齡化的路上,必須防微杜漸提高全民的退休準備;否則,端賴過去的國民年金安全網,必定無法負擔。因此,藉「年金改革」 強化老年照顧,絕對是大家的共識。問題不在改革與否、而在如何改!
國際勞工組織設計的合理退休制度像三層蛋糕:最基層是國家負責的「國民年金」,中層是由員工儲蓄、雇主補貼的「企業年金」,最高層是個人以理財或保險形式 存的「個人退休準備」。我國過去的勞保,近似最低保障的「國民年金」;但除了軍公教警消外,鮮少勞工自薪資中繳交勞退儲蓄、並由雇主管理「企業年金」。因此,軍公教退休所領的錢,在實質意義上,除了一部份是他們聘僱合約(國家為雇主)中的「恩給」外,並且包含國民年金及企業年金兩層給付,和一般勞工只有國民年金一層相比,完全是橘子比蘋果,徒然挑起社會對立而已。好在欠缺企業年金的問題,在2002推行「可攜式勞退新制」時,已經開始改善。
第二個問題是1995年(第一次年金改革,改革軍公教勞退)與2002(第二次年金改革,實施可攜式勞退新制)僅達成部分過渡到「確定提撥制」(DC, Defined Contribution)。在舊的「確定給付制」(DB,Defind Benefit)下,一旦確定了退休人數、薪資級等、及所得替代率,每年的勞退支出就固定了。若當初提撥不足額、生命預期超過假設、人口結構改變、或是基 金財務操作失誤,就可能產生財務危機。但危機或「懸崖」不會一天發生、也不一定絕不可逆。如美國的社會安全制度,是不折不扣的代間照顧;自1980年代中開始破產危機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