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先生找我作韓國瑜總統候選人的國政顧問,擔任憲政司法組的召集人。我不認識韓市長,也早已退出政黨,一口答應的理由是,我的看法幾乎都與另一候選人針鋒相對,而且正因為我素來主張總統要尊重司法院的獨立決策權,可以不用為白皮書絞盡腦汁。正好張總召推動非白皮書的、滾動加互動式的顧問,我就寫這第一封的公開建議,歡迎大家互動。
我希望國家領導人都要正確認識現代司法的功能。就像每一天我們的醫療系統要處理多少萬位病患一樣,我們的司法體系每年要終結三百萬件左右大大小小的社會爭議,前幾天大法官的年金改革解釋也就是其中的3件。也像醫療體系治好了大部分的病一樣,絕大部分的社會爭議也在這個體系下得以解決,即使有不少的案件還是留有遺憾。客觀的說,我國司法的產量和品質,比大多數國家都還是領先的。一共才兩千出頭的法官,和一千五六百位的檢察官,總體的能力、獨立和勤勉,都屬中上選。
國家領導人要有這樣的認知,才不會兒戲司法;或像搞運動的人那樣,輕蔑司法。司法的問題當然還非常多,遠遠不夠完美。因此才有司法院分官設職,在院長領導下,訂定工作計畫,按優先次序去推動,結合社會力量,不斷開會研議,最後由院長做成決定,並負起責任。但所有其他政府部門都是這樣面對問題,偏偏司法院就不一樣,從改制後的第二位院長開始,開全國司改會議已成常態,在沒有任何法律基礎上,連續三位院長都在就任之初開了這樣不限議題、無所不談的大會,邀請出席者既沒有任何制度化的代表性,面對數十乃至上百需要海量知識的議題,姑妄言之妄聽之後,還要表決做成決定,後來甚至要求組成監督小組,在許多與會者已經不太記得舉了什麼手的情形下,還要司法院確實按照決議實施。這就是兒戲司法、輕蔑司法,到了三年前,會議更升級到總統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司法院長變成了總統的執行長,在我看來,已經是凌遲司法。
這還只是不合體制,司法改革更大的問題在不科學。不同於醫療及其他政府部門的是,司法的社會信任特別低,而且每下愈況,這就給了這種幾年一次的大拜拜最好的理由。如果醫生的社會信任也只剩下一半不到,開這樣的會或許還有一定意義,因為接近百分之百的民眾都有醫療經驗,他們的不信任是有經驗基礎的。但臺灣有司法經驗(進過法院至少一次)的民眾,到今天從來沒有超過三成,因此絕大部分的不信任都不是來自經驗。換言之,「不信任」本身就是一個問題,原因完全不在司法制度或司法者的行為,每次以此為理由去做翻天覆地的制度變革,結果是好是壞很難講,但一定不能改善的就是「信任」,30年的司改史完全可以印證這一點。所以國是會議至今兩年有餘,信任度也還停在谷底。
為什麼這麼清楚的事情,臺灣司法就是不能自主的陷入這樣無謂的輪迴?答案也很清楚,當國家領導人宣示要全力改革司法時,在不信任的法律文化下立刻就可以收割如雷的掌聲。如果適時再加一句:本人絕不容許法官再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這個不信任的文化就更翻不了身,政客消費司法換選票,真是易如反掌。
因此真正為了司法好,總統候選人要宣示的應該是好好行使他對司法首長和大法官的人事權。他任命的司法院長,不要再玩大拜拜,自己就要能從人民的角度看問題,並用科學的方法解決問題,「司法信任」毫無疑問就是當前最主要的問題。至於大法官,最不能敷衍的遴選標準就是「憲法忠誠」。先說這些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講座教授、前司法院大法官並任副院長。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