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不釐清社子島區段徵收必要性,日後爭議難解

2019-09-03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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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木琳說:「我們這麼多人反對,還不是繼續走程序,程序走完就有法律依據強行開發、搶百姓土地。中華民國憲法有保障我們的生命財產權嗎?我們無力到求老天爺,如果社子島被他們鏟平的話將萬劫不復,我不願意再出生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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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子島區段徵收的必要性,必須釐清

區段徵收在台灣留下多少惡名,類似社子島的案例有「桃園機場捷運A7站」全區區段徵收案,2010年行政院以興建合宜住宅之名,擴大徵收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牛角坡,即使合宜住宅只需要10公頃土地,卻擴大區段徵收186公頃,導致當地500多家中小企業及住家被夷為平地。

政府以每坪35,000元徵收土地,再以25萬元左右標售給建商,然後透過各種名目的容積獎勵增建戶數。現在的樂善村,一塊塊被石樁圈起的土地內正在興建住宅,到處都是土地買賣廣告、建商尖銳刺耳的房屋銷售廣播。台灣另類奇蹟,財團要地不用自己去買,因為政府會幫你徵收好好的。

而上周六的安置說明會之所以演變成贊成開發、反對開發兩方對抗,這是土地徵收一定會遇到的,每個人情況不同,有些人會因徵收而流離失所,但也有地主會因此而致富。雖然區段徵收可拿回的配地只有四成左右,但擁有大面積土地的地主,有錢又有地,但那是少數。更多的是擁有土地面積很少的人,有的沒有配地資格,最後只好把地再賣給建商。

因此,市府不能將徵收簡化成「有人贊成、有人反對」而坐壁上觀,應該理解並捍衛弱勢人民的心聲。而更重要的是,社子島究竟為何開發、又為何需要全區區段徵收,需要釐清其公益性及必要性。如果到最後是把居民趕走、引進另一批有財力的人進住,這難道就是社子島的開發目的嗎?

*作者為獨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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