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已同意就澳大利亞與東帝汶就海洋邊界長達十多年的爭議進行仲裁。
東帝汶希望國際常設仲裁法院就哪個國家應該擁有帝汶海下大部分豐富的油氣資源進行仲裁。
2006年,東帝汶與澳大利亞就分享帝汶海巨日升油氣田達成收益協議。
但東帝汶說,資源分享協議不公正地強加給了剛剛獨立不久的這個國家。
澳大利亞則發表聲明說,設在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庭不具有舉行海上劃界聽證的法律權力。
國際常設仲裁法院星期一(9月26日)表示,針對東帝汶在四月起訴澳大利亞的案子,該法庭「有能力繼續進行調解程序」。
帝汶海巨日升油氣田位於澳大利亞和東帝汶之間。
帝汶海油氣田挑戰
- 澳大利亞和東帝汶之間沒有劃定永久海上邊界;
- 澳大利亞和東帝汶簽署有三項涉及帝汶海油氣田的資源分享臨時協議;
- 根據資源分享協議,東帝汶在石油共同開發區享有90%的石油收入;
- 但東帝汶認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澳大利亞得到的權益遠遠超過它應該享有的部分;
- 作為小國的東帝汶希望在澳大利亞與東帝汶之間劃定等距的邊界;
- 澳大利亞政府說,目前的安排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內容一致,並稱劃定等距邊界實際上將減少東帝汶的收入。
東帝汶對設在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庭的受理決定表示歡迎。
東帝汶獨立英雄、前總理古斯芒(Kay Rala Xanana Gusmão)說,「為了獨立,我們努力奮戰,損失慘重,但在我們奪回屬於東帝汶的陸地和海上主權之前,我們的努力不會停息」。
國際常設仲裁法庭的五人「調解委員會」認為澳大利亞與東帝汶的海洋劃界爭端應該通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來解決,而非依據兩國在2006年簽署的《帝汶海特定海上安排條約》。
澳大利亞外長畢曉普(Julie Bishop)說,澳洲接受該委員會的決定,並將繼續參與下階段的調解進程。
她補充說,「我們將致力於強化我們的關係,並克服因帝汶海問題所帶來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