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參加「九二九撑香港」遊行,却意外在接受聯訪時,遭兩名男子當頭潑下紅漆,藍綠同聲譴責暴力,諷刺的是,兩名男子解釋自己潑漆的理由竟也是「反暴力」。
首先,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對於香港反送中容或有不同意見,但不論支持或保留,都不容許以人身攻擊的方式表達意見。
其次,兩名涉案人是具有「幫派背景」的政黨中人,台灣保障結社自由,幫派中人依憲依法也有組黨的權利,但是,政黨不是幫派的漂白劑,政黨是從事公眾事物的平台,不是保護幫派份子為所欲為的金鐘罩。統促黨反對聲援香港,既是統促黨的言論自由,也可以是統促黨的立場,但不論立場為何,國家法律不容許以侵犯他人的方式表達異議。
第三,九二九撑港遊行是經過申請核准的集會活動,理當受到公權力保障,香港反送中延燒數月,演變成黑衣人、白衣人街頭互毆的嚴重衝突,法治台灣不容許以街頭械鬥表達政治意見,不論意見站在哪一邊。
或謂何韻詩以觀光簽證來台,却從事與為簽證目的不符的活動,「違法」在前,依法應當驅逐出境,就像今年四月移民署驅逐「武統學者」李毅。這兩個案例情節看似相同,實質內涵却不盡然相同。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確明文規範:「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任何主權國家有權力不歡迎特定境外人士,不論是禁止入境或入境後驅逐出境,其考量准據不僅僅是「不符簽證目的」,還是要看「不符」的嚴重程度,諸如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寧。這也是為什麼大陸人士以觀光簽證來台,但從事觀光之外活動者不知凡幾,包括演講或參訪。
李毅被驅逐出境,是政府處置未盡完善的案例,在他被驅逐之前,台灣人多數不識其人,遑論他的主張,移民署僅憑單一立委的「舉發」,連夜上山在風景區找到李毅並押解出境,李毅事後強調,他從來主張和平統一,只是提醒若台灣不走和平統一的路,最終會被逼到武統,但不論也是和統派或武統派,這一趟他只能是「統一(主張)未遂」;肆後內政部也拒發若干大陸學者的來台簽證,這屬政府的行政權,但即使如此,不論主張統一或台獨,只要不侵害他人(國民利益、國家安全),都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這一點不因政府行政措施而改變。
內政部搬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台灣雖非聯合國成員,但在馬政府時代即將是項公約送立法院審議通過,換言之,其規範適用於台灣,根據公約和平集會的權利,除有必要不得限制,對外籍人士在台灣合法居留停留期間,從事請願或合法的集會遊行,同樣應受保障。退一萬步講,就算沒有這個公約,何韻詩或任何境外人士,在台人身安全當受到保障,不論她有沒有參加遊行。
香港情勢惡化,無可避免會成為影響兩岸關係的幽微的變數,甚至隱隱牽動加速升溫的總統大選選情,但不論如何相互牽引,民主是台灣一步不能退的堅持,民主的內涵是講理,不是暴力或紅漆相向,對比兩岸三地的社會發展,台灣理當是一個足夠成熟容納不同意見,或足可讓異議共處,但形勢的發展却不能不讓人憂慮,民眾過當的焦躁,有可能讓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產生變化。
在何韻詩遭潑漆前,已經有數個大學的連儂牆,引發陸生、港生的衝突,不論是打人駡人的陸生,或挨打挨駡的港生,他們遠赴台灣求學,却在隔海的校園一隅短兵相接,本來和平共處的「同學」,成為翻臉成仇的陌路,典型的政權不仁以人民為芻狗,他們都只是學生而非政權代表,學校的功能不是讓學生「自主衝突」,而是讓他們學會最基本的一件事:任何社會─包括校園小社會─都有不同意見,絕大多數時刻這些不同意見不可能相容,民主社會就是要讓不相容的意見,可以共處。如果大學不能提供這樣的土壤,那麼招收陸港生也就失去了意義。
香港問題發展至今,堪謂複雜難解,面對益發激情的香港,台灣只能同情,不能插手,愈是如此,台灣愈要冷靜。台灣民主不能脆弱地,被一瓶沒有理性只剩無腦情緒的紅漆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