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金改革的進行,造成了許多紛擾,身為一位基層公務員,也是被改革的對象之一,也是有些看法不吐不快。
第一:我們也是支持改革的,這代表著能夠這個政府能夠永續經營。然而改革不外乎就是多繳、少領、延後退等三大變革,在變革前,應該要先提出相關的法案版本,讓被改革的人充分知悉,有反對意見也能充分提出。
第二:已經有團體提出「大國民年金」概念,個人認為是相當正確的方向,儘管在認知的手段上有些不同。就以我個人為例,念書期間是以半工半讀的方式完成,當時的雇主也有依法執行勞退新制,加上退伍後曾在民間公司任職,因此我有了數年的勞保年資。同時也曾任全職考生,加上在公職受訓期間的不公不民身分,因此也繳了年餘的國民年金。雖然後續順利銓敘任公職,然而我之前繳交的勞退新制與國民年金,何去何從?這也是一個問題。現在社會環境改變,同本人一般,兼有勞退新制、國民年金、公職銓敘的同仁也越來越多,且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會成為絕大多數,因此「大國民年金」的概念,就是解套的方法,真正能夠落實各行各業「繳多少領多少」,也能夠解決「保障最低生活」、「所得替代率」、「領取年金年齡」、「黨職併公職」等問題。
第三:除了前述的「大國民年金」,基於職業的差異,也的確應該要有適合該職業的專屬保險制度。個人管見,這種專屬保險制度,性質屬於壽險+意外險+儲蓄險+醫療險的概念。的確也應該由要保人,也就是全國人民大家自己繳,另外搭配含政府在內的雇主提撥部分,並由雇主基於不同職業類別(以危勞程度區別)提撥不同的金額。此一部分簡化為勞保、農漁保、軍公教保即可,離職(身分轉換)或者退休時一次領回,如遇職災(公務人員稱為因公受傷等等)、變故等等事項,均能有一筆應急的給付,也能夠保障各種職業危勞不一的差異性。
第四:黨職併公職雖有其時代背景,但仍是不公不義的代表之一。現在仍在職者狀況較為單純,前述「大國民年金」便可解決此一問題。現在已經退休者,雖然人數相對並不多,惟問題較為複雜,因為如果扣除黨職年資,可能會有不少退休人士只剩一次請領的資格,又牽扯到信賴保護等等法治原則,相當棘手。個人管見是可和不當黨產一併處理,用充公的不當黨產孳息,專款專用保障這些退休人士的權益,而在不當黨產還沒解決之前,則維持現狀,以維護法治的安定性。
第五:18%的問題,一定要改。雖說以我個人的立場,18%相對沒甚麼資格評論,因為個人是純新制,沒有18%的問題。早年已退休的前輩,因為經歷過公職待遇極差的時代,因此18%才是真正能維繫生活水平的工具,因此此類,應該維持。而後改善待遇的前輩(即橫跨新舊制),晚輩在此只能說聲抱歉,因為晚輩也認同應該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