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台灣發生一宗駭人聽聞「潘曉穎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兩人以情侶關係於2018年2月8日赴臺灣遊,2月13日入住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17日潘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潘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逃返香港。
潘曉穎父親屢次來臺,請求檢方向港府施壓,引渡陳同佳回台灣受審。
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分別在2018年3月、4月和7月,向香港律政司三度提出司法互助,包括取證及台港司法互助協議,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但三次都未獲回應。
香港方面表示台港兩地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安排,故拒絕遣送陳同佳至台灣受審。隨後,士林地檢署在同年12月3日正式通緝陳同佳,時效長達37年6個月。
2019年3月,香港特區政府就以「香港籍疑犯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案」為主要訴求之一,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審議;除了台灣,條例草案亦賦予中國大陸及澳門政府權力,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及香港法庭提出引渡,引送刑罰在七年以上當地重刑犯往當地法院審理。
香港泛民主派民眾對其深感憂慮與憤怒,順勢發動一連串以「反送中」為名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活動,並一步步提升強度演變成暴力行動。
對此,蔡英文總統在臉書回應「台灣撐香港 我們守台灣」。
蔡總統表示,全世界關注自由、民主與人權的人,也都非常關注這個大遊行,也都很支持香港人的主張;蔡還強調,「一國兩制」對台灣來說,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一旦接受「一國兩制」,我們就會失去捍衛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權利,也會失去選擇自己未來的權利。
2019年10月18日晚,政府新聞處(香港)發出公報,指行政長官收到陳同佳的來信,表示陳的洗黑錢罪刑期將於10月23日結束,陳決定刑滿後就他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並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
吊詭的是,2019年10月20日蔡英文政府、內政部移民署,竟將陳同佳及勸說其來台投案、身兼北京巿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註記管制,使其無法入境台灣!
然而,蔡政府違反法理、前後不一的作為,使得香港特區政府發表聲明,稱陳同佳此次是自願自首,「不涉及政治操作」,應按一般自願自首情況處理。
儘管如此,蔡英文對於自己的政治操作,又是擺出另一套面孔的表示:
台灣從來沒有放棄司法管轄權,國人應思考的是「為什麼香港放棄司法管轄權」。
蔡英文還說,這件案子凸顯三大問題:
一是司法管轄權行使的問題,其次是司法正義實現的問題,第三是雙方政府是否為一個負責政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