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不到2天就要投票,今年選舉過程高潮迭起,但最特異之處在於,兩大主要政黨候選人──民主黨的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與共和黨的川普(Donald Trump)──可能是史上最「顧人怨」的一對總統候選人,因此8日當天許多選民走進投票站的當下,心裡想的不是要讓誰當選,而是要讓誰落選。
既然如此,何不乾脆施行新的選舉制度,讓看誰都不順眼的選民可以投下「反對票」:我未必支持XXX,但是我絕對反對YYY。這就是所謂的「負數票」(negative voting)。
「負數票」制度在選舉頻繁的台灣已逐漸成為話題,連倡導的協會都已成立。「負數票協會」成員包括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長文、前退輔會主委胡鎮埔、「飛躍的羚羊」紀政、筆名「公孫策」的政論家陳哲明等人。
協會以今年美國大選為例,引述美國智庫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今年10月進行的調查,如果美國選民可以選擇投「支持票」或「反對票」,希拉蕊只能得到3.1%的「淨正數票」(17.7%支持、反對14.6%),而川普的「反對票」超過「支持票」3.9%(14.7%支持、18.6%反對)。
而且蘭德公司的調查顯示,當選民有「反對票」的選擇時,投票率會增加。現今沒有此一選擇時,16.7%的選民表示不會去投票。但如果有「反對票」可以投,只有9.5%選民表示不會去投票;換言之,投票率會上升7.2%,這代表美國會多出1600萬選民去投票。此外還有高達21.3%選民表示,負數票制度會提高他們的投票意願。
負數票協會指出,人民應該有可以「反對」的選擇,這是一項基本人權。負數票制度可以促進國家內部和諧與世界和平、改進民主制度、減少極端政客的影響,是台灣乃至全世界民主制度都需要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