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營農型」光電計畫 25公頃專區砍10公頃林木竟可「免環評」?

2019-10-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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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綠能轉型,準備釋出屏東逾千公頃「平地造林」土地,設置「營農型」光電設施。圖為台灣糖業公司總部。(資料照,取自Teng Feng-Chou@wikipedia/CC BY-SA 3.0)

台糖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綠能轉型,準備釋出屏東逾千公頃「平地造林」土地,設置「營農型」光電設施。圖為台灣糖業公司總部。(資料照,取自Teng Feng-Chou@wikipedia/CC BY-SA 3.0)

台糖為了配合政府2025年綠能轉型,準備釋出屏東逾千公頃「平地造林」土地,設置「營農型」光電設施,為了讓台灣第一大地主加入綠電開發的行列,農委會在去年5月修訂了《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國營事業」得比照縣市政府,推動「營農型」綠能專區專案計畫,以台糖目前規劃9個專區、每個專區面積逾25公頃規劃,台糖平地造林農場只要光電設施的「遮蔽率」在40%(即10公頃)以下,即可不必申請區域計畫地目變更,然而,對照高雄仁武產業園區預定地,因為必須砍伐20公頃仁武農場「平地造林」,當時環評審查足足拖了近1年,台糖「營農型」光電設施,只要砍伐面積在4成以下,無論林地面積多大,均可免除區域計畫地目變更程序,有明顯規避環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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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24日獨家報導〈台積電要綠電 平地造林政策大開倒車、台糖屏東上千公頃林地恐消失〉,質疑台糖即將釋出逾1000公頃「平地造林」農場,興建「營農型」太陽光電設施,台糖公司於當天傍晚回應,證實目前在屏東「平地農場」所在地,規劃9個「營農型」光電設施專區,並且在10月15日送農委會審核。台糖同時強調,相關開發計畫,不會影響林農生計,根據林務局及台電資料科學評估,「太陽光電減碳效益更優於平地造林。

20191023-台糖未依法辦理公開招標,直接劃分9個專區,給業者經營「營農型」太陽光電設施,每個專區面積皆高達25公頃以上。(風傳媒製圖)
台糖規劃9個專區給業者經營「營農型」太陽光電設施。(風傳媒製圖)

相較於台糖公司的低調證實與澄清,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蔡宗融,25日則對相關報導大肆抨擊,強調「發展太陽光電與植樹一樣具有減碳的效益」,蔡宗融同時強調,部分媒體有意或無意報導諸多不實消息,企圖混淆視聽,阻撓綠能發展,也嚴重傷害公務員推動產業發展的熱情,應該要有人站出來替政府說話。

蔡宗融同時強調,台糖十幾年前配合政府農地平地造林政策釋出土地,是種植經濟林作物,並非永久性森林,並為階段性任務。「造林時程完成,仍需伐除林相,農地仍需回歸農用」,「此次是透過營農型光電來達成農地農用與創造雙贏,完全符合國家農業與綠能政策,絕非報導所言,破壞森林」,「農委會規範單一專區要達25公頃,是基於規模經濟、方便管理,利於進行復育農地。此外,太陽光電生產1度電可減少0.52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減碳效益比平地造林更多。」

高鐵行經中部平原彰化沿線的太陽能設施。(顏麟宇攝)
農委會去年修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9條,「國營事業」得比照縣市政府,推動「營農型」綠能專區專案計畫。僅示意圖。(資料照,顏麟宇攝)

太源農場未來最高可砍60公頃林地「免環評」?

不過,熟知內情之台糖主管表示,台糖這次規劃的9個「營農型」太陽光電計畫,以太源農場為例,面積廣達157公頃,其他「平地造林」農場之面積,50到150公頃之譜,農委會為了讓台糖,能將平地造林土地釋出,去年5月特別修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讓「國營事業」得比照縣市政府,推動「營農型」綠能專區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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