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港府針對陳同佳案發起的法律戰,蔡政府的國安機制失靈了。
香港發生反送中風暴四個月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面對局勢苦無良策,援引港英時期的《緊急法》,繞過香港立法會審議制訂《禁蒙面法》,但這個法律利器依然無法消減示威群眾的怒火。
港府計算:緩解反送中危機
陳同佳案做為解套反送中之鑰,港府的司法戰顯然有備而來。香港屬於英美法系,港府以殺人行為和地點都在台灣,香港並無屬地管轄權,藉此突破「司法互助合作機制」的官方管道,要讓陳同佳以個案方式來台「私了」。名義上可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實質上盼此緩解香港反送中的迫切危機。
兼具北京市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大總管管浩鳴親自出征。管浩鳴近半年一周一次入獄探望陳同佳,規勸陳到台灣投案,不會判死刑但至少十年以上,陳同佳與家屬認為這可以接受。
管浩鳴成了在中港台之間穿梭的「白手套」,七月即來台尋求理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長文的協助。為何找上這家「貴蔘蔘」的理律?管說:「如果不夠有名氣,難以對陳同佳家人交代。」
陳同佳在獄中接受洗禮,管浩鳴亦從七月到十月間密集訪台,聯絡律師參與安排「送犯大計」,希望緩解反修例風波。林鄭月娥亦隨即發表「寬心論」,形容這是相對令人寬心的結局。對北京來說,可以借力使力巧妙影響台灣總統選情。
然而,台港關係比兩岸關係還敏感脆弱,自總統蔡英文上台以來已陷入冰點。蔡政府對港府三度提出陳同佳案,港府盡是已讀不回;我駐香港代表盧長水一年多派不出去;法務部調查局駐港調查官蔡孟潔簽證到期後,未獲續簽黯然回台。
在台港關係降到冰點的此刻,港府想透過陳同佳案與台灣接觸,從台港戰略博弈來看,反倒是香港對台灣有所求。蔡英文可以保有主動權,林鄭月娥則擁有「伸張社會正義」的形象籌碼,並緩解反送中修法的壓力。這開啟了難得的台港官方破冰契機,但也埋藏政治風險。
蔡政府面對港府來勢洶洶的法律戰,並沒有做到完整的風險評估與因應策略,才會應變不及而顯得左支右絀。
蔡政府第一時間出錯招
首先,國安會香港小組是否掌握陳同佳提早假釋出獄,以及掌握到管浩鳴已預訂十月二十三日來台的長榮航班。
陳同佳雖是被判服刑二十九個月,但自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入獄,服刑不到十七個月就提前假釋出獄。據瞭解,在陳同佳出獄當天,管浩鳴早已訂了兩個長榮機位,而且在十月十八日透過網路系統向移民署提出入台申請,國安機制似乎沒有提前因應。
內政部長徐國勇說不曉得管浩鳴的北京政協身分,令人難以置信。徐國勇於九月二十五日與管浩鳴會面,談了近半個小時。事後按理說,徐國勇也應會往上級呈報。根據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所言,國安會香港小組在九月三十日有召開會議討論,包括陸委會、法務部在內,針對台港跨境犯罪合作進行討論,提出希望建立司法互助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