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麥寮電廠私吞27億元促協金?李進勇赴監察院檢舉台電失職

2016-11-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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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李進勇因近27億促協金未回饋地方,29日赴監察院檢舉台電失職。(取自雲林縣政府網站)

雲林縣長李進勇因近27億促協金未回饋地方,29日赴監察院檢舉台電失職。(取自雲林縣政府網站)

雲林縣長李進勇今(29)日手持檢舉函,北上監察院檢舉台電公司。李進勇表示,1999年台電與麥寮電氣公司(麥電)簽署了購電合約,約定台電支付麥電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用來回饋地方,但是麥電18年來隱匿促協金總金額達26.9億元,台電也未盡妥善監督之責,有怠忽職守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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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勇說,台電在過去18年來,總共支付26.9億元的促協金,是要用來對發電廠周邊社區進行公益回饋,其他民營電廠都按規定回饋地方鄉里,但是麥電公司不但沒有拿來回饋地方,反而隱匿這筆款項,等於是「暗槓」促協金。李進勇指出,雲林縣府在2014年底發現這件事情,也積極向麥電公司追討,麥電公司原本同意會成立委員會拿錢出來回饋地方,但是後來卻食言。

台電自認無法監督民營電廠 李進勇不滿

在麥電公司拒絕之後,縣府就轉向台電陳情,認為台電應該要善盡監督之責,不過台電表明自己沒有辦法對民營電廠的促協金進行監督,李進勇認為是台電縱容麥電侵吞促協金,已經違法失職。

李進勇表示,「這公道我們一定要討回來」,他要推動制度化、透明化的促協金管理委員會作業模式。

雲林縣府表示,根據台電與麥電所簽訂的合約,應於購電合約內要求麥電提撥促協金來回饋地方,並予以規範,以督促並確保民營電廠提撥促協金,但台電除未要求麥電提撥促協金,反將購電成本計入促協金,明顯已經違法失職。李進勇更強調,一說到中央政府更是一肚子氣,因為當縣府再與台電、麥電周旋時,主管機關經濟部竟說,針對促協金可能沒有法律依據,讓李進勇不滿嗆「經濟部的帳我們以後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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