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被立委參選人李婉鈺「抓包」,指她在立法院審查時代力量所提七案時,一人投四票,是作弊的「千手觀音」立委。李婉鈺的爆料「言過其實」,吳思瑤不是「千手觀音」,頂多是「四指連按」,李婉鈺要求吳思瑤道歉並退出選舉,想當然耳是天方夜譚。
不過,李婉鈺爆料達不到「逼退」效果,吳思瑤堂而皇之自認符合議事規則,不能證明吳思瑤站在理、甚至法的這一邊,相反的,更證明立法院長期以來議事缺乏自律,民進黨全面執政猶烈!
吳思瑤的解釋,第一,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立委不在場,不可能有表決卡,她「代按」的三名綠委張廖萬堅、張宏陸、林俊憲「確實都在議場」;第二,「代按」是各黨都會發生的事;第三,如果立法院有共識,表決時每刻都要坐在位子上,她會遵守。
吳思瑤的說法,有對有不對。第一,立法院議事規則沒規定立委在場才能有表決卡,但這不表示不在場立委也能拿到表決卡,因為立委不在場當然不能表決,遑論表決卡,這是不言自明的「民權初步」(議事規則),不必特別訂在立法院議事規則裡,除非朝野立委都是議事白痴;
第二,「代按」的確是過去各黨都發生過的事,比方說,二0一六年七月,立法院表決不當黨產條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就為不在場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代按」表決器,當場被時力立委徐永明抓包;結果廖國棟為自己的不良示範道歉,並為了向前後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和蘇嘉全致歉,像小學生般罰寫十遍「我知錯了,以後不敢了」;再比方說,因為這次事件,網友特別調出王金平担任院長時代,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竟在表決中「代(偷)按」國民黨立委孫大千的表決器,結果是孫大千抗議,王金平制止呼籲「大家要自律,別再偷按別人的表決器」,這段話還被網友KUSO成RAP。
上述案例,表示立委對「國會(議事)自律」這件事無知無覺,甚至極為兒戲,不論是廖國棟或邱議瑩,都沒紀律處理,廖國棟有良心,但罰寫十遍「我知錯了」,調笑議事紀律的的味道更濃。
第三,立法院審查議案,不論是討論或表決,不可能要求立委全程時刻在場,不論是喘口氣或上廁所,都是必然,否則議場何需休息時間?朝野立委對爭議法案或預算,又哪裡創造得出「尿遁」空間,給自己和所屬政黨一個保留異議的可能?但有一件事板板釘釘不能改變,立法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不純然獨立於政黨,否則不必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明訂朝野協商的法定效力,但在政黨立場之外,還有選區利益立場,不論是議案審查、質詢或投票,立委職權都得自己獨立行使,除非放棄不能由他人代勞。
廖國棟代按王金平表決器,是無視王金平個人投票意向;邱議瑩代按孫大千表決器,更嚴重,不但無視孫大千個人投票意向,更偽造其政黨立場;吳思瑤更厲害,一指按四票,固均為同黨中人,投票意向或立場大概全照民進黨動員令所為,但還是「偽造」行為。
照民進黨在立法院佔有五分之三席次,民進黨隨便表決隨便通過,過去三年多都是如此,為了擋下時代力量(目前只剩兩席)的七案,吳思瑤多按三票純屬多此一舉,但民進黨從不介意以絕對多數摜壓的多此一舉,正是民進黨全面執政慣養出的托大,他們具有充分的政黨忠誠,却缺乏對民主程序的忠誠;三年多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代按王金平表決器,多一票於議案無助,時代力量還是抗議,這是對國會議事嚴肅以對;三年多後,即使吳思瑤不按這三票也無法改變時力七案被否決的結果,但對民進黨立委一指按四票,時代力量無聲無息,不是習慣就是甘於側翼,這是小黨的自我放棄。
立法院議事屬國會自律範疇,吳思瑤習以為常,民進黨不以為意,在野黨恍若未覺,九成選民不知「代按表決器」有什麼不可以?想像得到,即使明年立委改選,類似有違議事常理常規的作為依舊會重現,那麼,哪一個政黨過半,有意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