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稱,10月3日目擊一名就讀中學二年級的12歲男童,分別在旺角警署及太子站外牆上,以黑漆噴「死黑警全家比狗X」、「天滅」、「Free HK」字句。警員隨後跟蹤該名男童,並在男童隔日上學途中將其拘捕,指控2項刑事毀損罪,男童成為香港反送中抗爭5個月以來,最年幼的被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承認罪行。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10月3日案發當天晚上7時30分,有警員目睹該名12歲男童以塗鴉辱罵警方,先是在旺角警署的外牆上,以黑色噴漆噴上「死黑警全家比狗 X」,隨後又在太子站B出口的外牆噴上「天滅 Free HK」。
警員接著跟蹤男童,直到其返家,隔天男童出門準備上學時,即遭警方拘捕。警方也進入男童的家,搜獲涉案的黑色噴漆及衣物。男童在奶奶的陪同下接受警方問訊,承認當天噴漆是自己一人所為,然而男童仍因此在警署待了一晚。
11月21日,男童出席少年法庭,並承認所有控罪。他的父親、爺爺、奶奶及學校校長也到庭求情。親屬指出,男童的父母在他年幼時離異,他從小時候就與奶奶同住、相依為命,雖學業成績平庸,但待人處事上獲得學校老師正面評價,稱讚他樂心助人,而且態度積極、認真,男童個性也很外向,常參與課外活動,喜愛打籃球及傳統的舞龍活動。
辯方亦表示,男童只有12歲,因為受外界影響,未理性思考後果,才在不滿情緒的驅使下衝動犯案。男童經深刻反省過後,已明白罪行嚴重,也對噴漆行為深感懊悔,現在對於上街、外出活動有了心理陰影,除了去警署報到,及有家人陪同外,已不敢獨自外出,或與朋友打籃球、跳舞龍舞獅。
法官決議,待裁判官詳閱福利官及感化官報告之後,將於12月19日判刑定讞,期間男童准以原有條件保釋。男童的家人則承諾,會對男童嚴加管教,希望法官能網開一面,發保護令、別判刑,以免孩子留有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