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岸情勢緊張,得歸咎於遼寧號在南中國海的「軍力展演」,她伴隨5艘戰艦護衛,朝我國東沙群島東南方航經巴士海峽90海哩(約167公里),儼然成了1996年第三次台海危機後的新危機。日本在上週日也表示遭到遼寧艦與6艘護衛艦「被穿越」宮古島與沖繩,航向太平洋。使得LIAONING(遼寧)這個關鍵字,再次躍升Google趨勢飆升詞彙。
然而,中國官方對於諸多如此近似挑釁的軍事行動,僅表示遼寧艦的航行與艦上飛行載具起降,應受國際法律保護,望各界可尊重中國的權益。「他國毋須過度解讀中國航母動向,因為她的一舉一動都是服膺法律規範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如是說。
即便如此,筆者透過過去彙整的資料分析,竊以為中方此舉僅是聊表自慰的威嚇式戰術,係依據習近平強軍夢當中,拋棄陸軍本位主義,轉向海、空、天與網的邏輯思維而衍生的軍事行動。這樣的想法雖符合現代化作戰趨勢,但配上遼寧號這樣的艦體,卻僅只是打腫臉充胖子,製造話題。
之所以有這樣的認定,乃自遼寧號本身購自俄製「庫茲涅佐夫元帥級航空母艦」系列航母,這系列的航空母艦產自1988年,僅生產001型2艘艦體(中國尚在研發001A型,若完成則為3艘),一艘留為俄羅斯海軍使用,另一則為現編遼寧艦。
至今約卅載年頭的遼寧艦,實際上係與一般認識的美軍航空母艦有所差異。購自蘇聯時期的老舊航母,並無搭載現代化的彈射(catapult)硬體設備,即起飛需要較長助跑範圍,且重量有所限制。這意味著遼寧艦航母得因為起飛所需要的空間,犧牲的整艘船所能容納的戰機數量。依此,囿於起降載重限制,代表遼寧艦上起飛機具本身油量搭載有一定程度之限制,後續油料補給亦為其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F-35C閃電II艦載型聯合攻擊戰鬥機從航母尼米茲號航空母艦(CVN 68)聖達戈海岸發射)
除此之外,艦體本身的基礎建設亦有相當程度的問題存在。如2014年試航時期,曾發生過因艙內蒸汽爆炸導致癱瘓電路系統的糗事,這樣的情況幾乎是俄製航母的通病,誠如其於2004年售給印度的基輔級航母「超日王航空母艦」,亦曾發生鍋爐過熱導致母艦在海上拋錨長達兩年的事件。
最後則是我國國軍在今年7月1日發生的雄風三型飛彈誤射事件。此一事件或許透露我軍內部管理有待精進,但也「意外地」揭露我國軍武性能,其定位精準至近海小型漁船即可瞄準,遑論長達997呎(約303.8公尺)的遼寧艦呢?
言盡至此,筆者認為民眾無需被主流媒體牽著鼻子走,過度擔憂此一事件肇生的影響。遼寧艦巡航一事誠如中方所言係「符合法律規範」,然而艦體本身的性能是否符合現代化作戰趨勢,仍是問題百出。
*作者為自由譯者,傳播碩士,嗜好社會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