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所得稅法》「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這個讓近萬戶所得總額在1031萬元的高所得者,股利所得稅率從45%,一口氣降到28%的規定,不僅遭外界批評圖利富人,還意外地導致私校與公益團體,募資更加困難,據了解,由於《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公益慈善團體之捐贈,享有所得總額最高20%之「捐贈扣除額」,私校之捐贈,更可享「所得總額50%」之扣除額,如今,股利不再併入所得總額計算,單獨課稅28%,讓高所得者公益捐贈抵稅之誘因大幅降低,「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私校與公益團體財務已雪上加霜。
「3000多位的股利所得占所得總額80%以上者,年度少繳100萬元以上」
民進黨政府去年宣布推動「有感減稅」,財政部對外宣稱有542萬戶納稅人受益,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月召開記者會,抨擊這項稅改讓「有錢人吃肉」,「老百姓只能喝湯」,一般家庭平均減稅1萬3900元,相對之下,近萬名所得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之納稅人,有3000多位的股利所得占「所得總額」80%以上,股利分離課稅後,所得稅率一口氣從45%降至28%,讓他們去年度少繳100萬元以上,其中10戶去年度更少繳了1到3億元。
股利分離課稅,不僅造成了富人節稅的效果,也讓富人公益慈善捐款的租稅動機,進一步降低。
公益募資變困難!為何富人們不願再捐給慈善團體?
據了解,《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當中,明訂「捐贈扣除額」之上限為「所得總額」20%,但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獻,不受金額之限制。去年以前,股利所得原本係納入「所得總額」之計算,股利所得較高之有錢人,由於所得稅率高達45%,與其繳稅給政府,還不如將20%的所得總額,用在公益慈善用途,加上台灣的企業家族,成立公益慈善基金會「節稅」的情況比比皆是,20%「捐贈扣除額」的規定,讓公益慈善團體間接享受到租稅的外溢效果。
然而,去年股利分離課稅的新制上路後,有錢人股利所得稅率從45%大幅降低到28%,股利所得不列入「所得總額」之計算,富人捐款節稅的動機大幅降低,公益慈善團體從去年開始,意外地面臨募資困難的困境。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夫人葉紫華,目前擔任輔仁大學、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等公益團體董事,對於所得稅新制上路,就特別有感觸。
葉紫華表示,去年《所得稅法》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私立學校與公益團體對企業募款變得很難募,以往股利所得併入「所得總額」計算,一般企業主可以享受到的「捐贈扣除額」是所得總額的20%,所得稅新制上路後,企業主公益慈善捐款的「捐贈扣除額」大幅降低,「我在輔大擔任董事,私立大學的學費又不能漲,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學的條件又一大推,讓私立學校的經營愈來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