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新制上路,意外造成企業主公益捐贈意願下降,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王瑞鴻表示,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的結果,讓企業主公益捐款的「節稅效果」消失,連同公益團體獲贈股票之股利所得,恢復課徵20%所得稅,未來私校等教育公益慈善團體,將面臨「雙重打擊」,財政部方面應該注意後續效果。不過財政部官員強調,企業主並不是因為政府租稅補貼,才有公益慈善之行為,「多數有錢人的捐贈扣除額,都沒有捐到所得總額的20%」,股利分離課稅新制,應該不至於造成私校與公益團體募資困難。
根據《所得稅法》企業主捐贈公益慈善團體,可以享所得總額20%的租稅抵減,另外,為了獎勵興學,一般民眾透過教育部「興學基金會」捐贈給特定私校,更可以享「所得總額」50%的租稅抵減,不過,相對於公立學校之捐贈,可享100%的租稅抵減,私校在企業勸募上已經矮人一截,去年,所得稅「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股利所得排除在「所得總額」之計算,讓企業主捐款私校的動機,更進一步降低。
曾任世新大學校長,日前接任東方設計學院代理校長的賴鼎銘表示,企業過往捐給私校本來就很少,一方面過去一段時間,私校興學的負面形象,「讓社會比較不放心」,加上《所得稅法》對於私校與公立學校之捐贈,又有差別待遇,長期下來造成惡性循環。
根據教育部日前分布資料,「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截至11月14日止,今年度累積受贈金額為3億7275萬元,其中,台灣彩券承諾捐贈中信金融管理學院7850萬元,是今年單筆最大受贈金額,另外,潤泰集團負責人尹衍樑,則是捐贈台北醫學院600萬元。教育部官員表示,由於教育部在私立大學財務上,尊重大學自治,目前為止,尚未聽到私立大選抱怨「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造成募資困難。
據了解,由於去年1月「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去年度所得稅核定資料,目前尚未分布,所得總額1000萬元以上之高所得者,去年度申報之「捐贈扣除額」,是否因為股利分離課稅,導致公益捐款金額下降,目前財政部尚無官方資料。
王瑞鴻:高資產族群「節稅」誘因將消失
勤業眾信稅務部副總經理王瑞鴻認為,高資產所得族群,由於股利所得稅率最高達45%,過往在租稅規劃上,的確會有「與其45%繳稅,還不如做慈善」的思維,對高資產所得者來說,公益捐贈除了有利於個人形象之外,把1塊錢捐給公益團體,等於是自己出5角5毛,政府補貼4角5毛,公益慈善捐款某種程度上,的確有「節稅效果」。
不過,「股利分離課稅」新制上路後,股利所得排除在「所得總額」的計算,等於讓公益捐款的節稅效果消失,王瑞鴻表示,這次修法對於高資產族群來說,雖然有省到稅,但副作用是捐贈的節稅效應降低,公益團體未來來自企業勸募的金額,有可能會減少,由於「股利分離課稅」新制的租稅效果,今年以後才會陸續浮現,財政部必須要從財稅資料的大數據,觀察到這項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