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沒有人願意看到勞資雙方兩敗俱傷

2017-01-08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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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表示沒有人願意看到勞資雙方兩敗俱傷。圖為12月02日拒砍七天假,工人於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集結。

作者表示沒有人願意看到勞資雙方兩敗俱傷。圖為12月02日拒砍七天假,工人於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集結。

我們認識在麥當勞工作的 Sandra 應該有七八年了。她在麥當勞上的都是早班,我們是麥當勞早餐的常客,所以日子久了便與她熟識;跟 Sandra 熟識後,知道 Sandra 有兩個小孩,因為小孩大了,所以她出來二度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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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圖/Tri Vu Dao@flickr)
麥當勞(圖/Tri Vu Dao@flickr)

在加拿大的就職人口有絕大多數都是時薪制 (hourly pay,政府有規定最低基本時薪),尤其是零售服務業。以我以前在 Walmart 上班來說,從店員、部門經理到副店長都是時薪制。全職員工 (full time) 就是一週三十五小時,例如、早班從七點到三點 (八小時);中午午餐休息一小時,公司不給薪 (所以不算上班時間),可是一天上班時間裡,公司給員工兩個各十五分鐘的 coffee break,這一共三十分鐘的休息是給薪水的。(所以五天 x 7 個小時 = 35 小時)

雖然都是時薪制,可是沒有因此影響 Walmart 員工的福利;只要是全職員工都可享有完整的福利,包括退休金計劃、drug plan (加拿大看醫生不用錢,可是買藥要錢)、dental plan (基本的牙醫補助;加拿大牙醫沒有健保補助);員工還可以另外支付少許金額幫配偶跟未成年小孩加保 drug plan 跟 dental plan。

在加拿大零售服務業工作,是沒有所謂的週六週日,在七天工作排班表裡、員工就是上班五天休假兩天 (菜鳥有可能會被排成沒有兩天連休,可是這是可以申訴的)。你一定會問說,那誰要上晚班、誰要週末來上班啊?

答案是在一開頭我提到、在麥當勞上班的 Sandra 身上了。

零售餐飲等企業為了滿足幾乎是全年無休、從早到晚的營業時間,所以需要許多人力來填補每一個工作時段;像是 Sandra 一樣的家庭主婦,在小孩出門後,她就開始工作,等到小孩放學,她也剛好下班回家,可以照顧小孩跟家庭,然後呢,年滿十五歲需要零用錢的年輕人剛好就在放學後去上班,這就剛好補上下午跟晚上的時段;同樣地,週末也正是學生年輕人打工賺取零用錢的最好時段,而需要陪小孩的職業婦女們就剛好可以休假在家。

我在 Walmart 上班時,從來沒有所謂加班費的問題,因為公司一直跟員工再三強調要準時打卡下班,因為公司根本不想支付加班費 (打卡跟薪資計算是電腦連線作業的,只要員工超過下班時間打卡,公司就會自動支付加班費,加班費是比較高的)。還有,不同時段的時薪通常是不同的,晚班跟大夜班的時薪是比較高的,所以會有人是自願選擇晚班跟大夜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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