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6)日在網站上公布《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草案,未來該辦法實施後,民眾如果檢舉Uber或其他違反經營汽車運輸服務業者,可依罰鍰金額不同領到相應的獎金,最少1萬元,最多10萬。不過交通部也設定上限,1年1人最多僅發放30萬元獎金,以免出現職業檢舉達人。
根據《檢舉未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案件獎勵辦法》草案規定,凡經檢舉後成案且完成罰鍰收繳者,實收罰鍰金額若在10萬元至500萬元之間,獎金比例為罰鍰的10%,最高不超過3萬元;實收罰鍰介於500萬到1000萬者,提供1%獎金,但是最高不超過8萬元;實收罰鍰超過1000萬元,檢舉人將可領到10萬元檢舉獎金。
不過交通部表示,若同一案件有聯名檢舉人,則獎金需要與其他檢舉人共同領取;若是有2名以上的檢舉人,則由時間較早者得檢舉獎金,如無法分別才平均分配。
領取流程方面,需要等到案件經裁定、罰鍰繳交完成後,會由原受理機關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而檢舉人須於接獲通知次日算起3個月內領取,否則即視為放棄領取。
而檢舉人所提供的檢舉資料,需要有檢舉人本身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及被檢舉人姓名、車號或其他可辨識其身分的資料;若被檢舉人是法人,則需要提供名稱、負責人、鴐駛人姓名、車號和營業地址,法案中強調是必須能證明違規情事的人、車、違法行為、時間及地點等的照片或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