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的反滲透法,在一片嘩然聲中仍強渡關山,國民黨只能默默地戴上抗議口罩靜坐會場。整個立法院會場中,民進黨仍是得理不饒人發言,讓國民黨只能持續被扣上紅帽,面子裡子雙輸!在國家安全之名下沒人敢反對反滲透法,各界只敢以程序正義、倉促立法及舊民意立法等欠缺正當性提出質疑。當然,民進黨就是鐵了心,因此面對所有質疑的回覆態度與說法,竟是如此敷衍與狂妄?
反滲透法立法的敷衍與狂妄
逕付二讀、限期三讀、如期通過,連一秒鐘都沒有的反滲透法立法。蔡總統強調擔心立法院換屆不續審、立法將歸零重來,恐怕會曠日廢時,因此不能再等?陸委會強調不會影響台商、台幹、台生?民進黨立委強調條文也才12條文、看得懂文字的都會懂?更強調不是突然提出來的法案,加上一張懶人包時間序,硬是將僅增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四個條文的「中共代理人法」草案,與新訂十二條文的「反滲透法」扯在一起,指稱是早已給足了國親兩黨六個月時間協商卻遭拒絕?而且公聽會還開過一場,朝野協商也特別給了一次?夠了吧?
蔡總統宣示並明訂期限,立法院排除萬難並執行完成?始終無法說服大眾的是大限之日的急迫性?為何12月31日沒過,就來不及遏止滲透?也就合理懷疑:民進黨急需反滲透法完成立法後的積極作為,就能及時殺雞儆猴,最後寒蟬效應出現,未來任何與對岸有關的感想、引述及評論將得以徹底清理完畢?
因為有母法依據,就可以針對:一個媒體、二個政黨、三個對象,形成一種效應,於法有據進行查察、法辦並嚇阻,不再綁手綁腳?而恰巧一二三一的三讀日期,也就出現一二三一的聯想目標?
一個媒體:就是被指控為紅媒的某集團!過去主管機關礙於新聞自由、媒體自律,不方便出重手?即使不公平對待並以放大鏡審視,但頂多也只能以民眾檢舉、未平衡報導、未經查證等因素,進行刁難查核、不斷施以重金罰款。而未來將能以反滲透法進行資金流向調查偵辦,或許能依法撤照、趕走紅媒不難達成?
二個政黨:就是中華統一促進黨及新黨!綠營提出中共代理人法的問答:其中一項就是插五星旗卻受言論自由保障?很明顯地,統促黨活動現場五星旗滿場飛、針對台獨團體挑釁衝突等種種激進作為,新黨王炳忠案查察未果以及兩黨支持統一言論,都讓綠營芒刺在背卻無法可管。反滲透法將能提高至國家安全層面,能依法有據進行全面調查並法辦?
三個對象:就是張安樂、邱毅及吳斯懷!林飛帆指出:「反滲透法只有白狼、邱毅及吳斯懷三種人會受到影響」。蔡總統也點名「難道要讓吳斯懷、邱毅審」定調呼應?在在凸顯民進黨早已將三人視為可偵辦對象?甚至是殺雞儆猴的開刀祭旗?你可以不喜歡這三人,但若依執政黨副秘書長無知的「有罪推定」主張,卻能依法嚴辦並讓綠營大快人心?我們也很好奇他們是否符合要件?可以再見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