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意外,民進黨在歲末以國會絕對多數三讀通過眾人皆曰不可的《反滲透法》,說法是「民主防衛刻不容緩」;非常驚愕,台大教授蘇宏達在歲末公開他被「查水表」的親身經驗,並反問:「是誰,在封殺台灣人的言論自由?」
台灣自民主開放三十多年以來,除了涉及民事誹謗,再無人因政治意見不同而被「言論入罪」,自王昇流放巴拉圭,解散「劉少康辦公室」以來,再無文字羅織的情節,嘲笑總統、怒責政策,是台灣民主生活的日常,這個再不過尋常的「民主小確幸」,竟在二0一九年「悄悄」改變了;「悄悄」二字並不全然精準,因為無法精確算出和蘇宏達類似遭遇的一般公民,到底有多少?對所有身歷其境的民眾而言,這樣的改變堪謂「驚天動地」,因為言論遭到警察局約談、檢察官約詢、或者調查局網偵,都是台灣人過去三十年少有的經驗。
這樣的改變,從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就開始了,因為民進黨定義自己的失敗緣於「中國介選」、緣於「網路風向」,可笑的是,檢警調查辦不出任何「境外網軍」,却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難以計數的台灣人,只因為他們在LINE群組、或臉書貼文,包括調查局自己都有因此遭查並提前退休的案例,不知道是否因為自己也是「禍首」,二0二0大選在即,有別於過去的查賄和查黑,調查局「網路巡邏」成為「選舉治安」重點。
根據蘇宏達的敘述,他是在二0一九年十二月,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查詢的是他在二0一八年十一月的臉書貼文,貼文內容是分享自由時報專訪故宮院長陳其南的影片,並加註個人意見:「誰在消滅我們的故宮?你所不知道的民進黨文化大革命」。
故宮,是全國的故宮,陳其南可以率爾大談故宮南移,憑什麼公民不能批評他公開的論述或想法,難道故宮政策不能被討論嗎?「消滅」這個字眼可能太重,但是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禁止人民以「重詞」表達自己的不滿或異議?「推翻專制政權」都不為過,質問「誰在消滅故宮」為何不可?還是「民進黨文化革命」過於刺耳?不要忘了,自二千年政黨輪替以來,「不到台灣,不知道文化革命還在搞」,就是一句傳誦甚廣的順口溜(這算不算滲透?),以民進黨畏懼中華文化如仇讎的程度,蘇宏達以此表達個人感受,誰曰不宜?豈謂不法?什麼時候,國人連痛心疾首的權利都沒有了?
最誇張的是,調查局要警察局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訊一年前的「言論」,首先,套用陸委會遊說《反滲透法》的說詞「罰行為不罰身份」,社維法從來「罰行為不罰言論」,見仁見智、各說各話,本來就是民主的表徵,以社維法罰言論,民進黨蔡政府算是創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