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委員劉建國今(17)日在「台灣垃圾政策新走向公聽會」中表示,台灣需要新的思維,才能夠終結垃圾大戰,在《廢棄物清理法》的架構下,環保署會依「家戶垃圾優先焚化」為原則,研議設置全國統籌調度監控中心。
政府1991年定下「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並提出一縣市一焚化爐的計畫,但劉建國以台南塭被棄置廢棄焚化爐底渣一事,指出焚化爐底渣是每個縣市都面臨的棘手問題,不知何去何從的底渣,間接導致各縣市替其他縣市焚化垃圾意願的降低。
劉建國表示,《廢清法》28條明定,焚化爐應優先處理縣市一般廢棄物後,仍有處理餘裕,再處理事業廢棄物,同時賦予中央可對地方縣市垃圾進行調度的權責,廢棄物的處理,應該以現在修正的《廢清法》為本,讓環保署有足夠的執行力落實政策,讓縣市作為配合的角色。
「有縣市以處理廢棄物作為營利」 環團:非常自私的行為
對於有縣市以處理事業廢棄物作為營利的方式,台灣環保聯盟劉志堅表示,這是非常自私的行為,焚化爐應該是全國性的公共設施,不應該作為各縣市的營利工具,並且對於環保署提出的各地調度,劉志堅也表示,環保署根本是原地踏步,就算現有的焚化爐延役,仍然是掌控在地方的手裡,所謂的提升回收物,也就只是讓廠商得到利益罷了。
對於是否讓所有的焚化廠延役,環保署表示,現在延役的只有13座,是為了因應迫在眉急的垃圾處置問題,至於未來是否要所有的焚化廠延役,會依狀況調整。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呼籲,一般市民負擔的垃圾費用,應該提高現有的3倍以上,即使減少底渣的處理方式成本較高,但並非是不可負擔,且可以更加提高廢棄物的回收率,如此環保署才能真正落實統籌全國性垃圾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