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正在規劃稅改方案,目前方向是朝向廢除兩稅合一;而最重要的兩稅合一廢除後,對股利所得的課稅方式,則可看出隱然又是走減稅之路,而且減稅利益又是集中高所得富人。
財政部預定年中提出稅改方案,上周揭露初步的規劃,雖然尚未形成最後的政策,但依照其內容方向,企業的營所稅和個人的綜所稅未來將各自獨立課稅,這代表的其實是在李登輝時期推動完成、實施了20年的兩稅合一制要廢除。當年兩稅合一制算是「世界潮流」,其基本理念是認為企業獲利在企業課營所稅時被課一次,待分配到股東身上時又再被課綜所稅,是「重覆課稅」,兩稅合一就是消除重覆課稅的問題,讓股利在股東申報綜所稅時不會重覆被課稅。
不過,這麼多年下來,兩稅合一在各國實施情況都已有調整、甚至部份國家也廢除。以關係納稅人切身利益的抵扣比例而言,台灣一直是訂在百分之百,但大部份國家的抵扣比例都調降甚至廢除─如德國直接廢除、法國把抵扣比例降到15%,原因就在稅收流失大,且其利益大部份歸於高所得的富人。國內也在前財長張盛和時提出「富人稅」的稅改案,其中最重要的改變就是把股利抵扣比例由100%降到50%。
這個改變是讓券商、富人跳腳,因為要繳的稅增加。這可由券商公會、市場人士不斷遊說政府恢復100%的股利抵扣,「以提振投資與台股」即可知,連金管會為了提振台股都附和要恢復100%抵扣。當新政府的稅改有意廢除兩稅合一時,券商極力主張該比照外資,採單一稅率分離課稅,稅率就訂20%─券商主張幾乎不必懷疑就是實質減稅的議案,只要看看股利所得主要是那些人獲得就知道了。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台灣每年超過台幣7000億的股利所得中,超過一半是稅率30%以上者拿走,也就是家戶淨所得在235萬以上的報稅家庭;以比例來看,則占近600萬報稅家戶的不到2%。顯然股利所得如果能減輕,其受惠者多是較高所得者與富人。其實,不必看數據,用常識想也知道,家戶所得低者擁有股票、金融資產的機率與數額當然低。
另一個數字,同時也證明此減稅利益到底誰能享受。中研院院士朱敬一針對國內所作的所得分配報告顯示,台灣排名在前萬分之一的富人大約92.87%所得是資本所得;排名前千分之一富人的資本所得比例則是79.71%;即使只看排名前千分之五的富人,其來自資本利得的所得還是高達61.55%。而所謂的資本所得其實幾乎都是股利所得。錢滾錢永遠是最快的賺錢方式,可謂舉世皆然,這也是《21世紀資本論》作者皮凱提研究各國的歷史資料後得到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