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治的信仰讓他們成為國家密裁對象:《激越與死滅》選摘〈3〉

2017-02-2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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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連宗與高等法院院長楊鵬商議什麼?我認為,這當中沒有秘密,意見都寫在三十二條要求上,包含使既有權位者倍感壓力的:「各地方法院院長、各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各法院推事、檢察官以下司法人員,各半數以上省民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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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連宗在三天後遭陳儀秘密逮捕後暗殺。

人事問題當然是關鍵,隔日的會議談什麼,吳鴻麒三月八日的日記留有記錄:「下午一時半起開會至五時閉會,對人事方面討論,尚未有完善之結果。夜十時餘起又槍聲四起,激烈異常……」接著三月九日軍隊抵台,台北宣布戒嚴,槍聲不絕。

就吳鴻麒所記,人事案的討論是沒有結果的,就算有也還是要呈請中央核准。但陳儀給林連宗安的罪名是:「強力接收台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並自任院長」。歷史留給我們的真相是,他們全面爭取任用台籍人士,而林連宗、李瑞漢、李瑞峯、林桂端四位律師,遭當局以「強力接收法院」為名,在秘密逮捕後暗殺。

於二二八罹難的法律界人士,右起李瑞漢、李瑞峯、陳金能 (「公與義的堅持」展場照 黃惠君提供)
於二二八罹難的法律界人士,右起李瑞漢、李瑞峯、陳金能 (「公與義的堅持」展場照 黃惠君提供)

李瑞漢

李瑞漢在日本時代已參選台北市會議員,對島國台灣的發展,提出「興建台北港」的全球化視野,攝影師李火增記錄了他在北門圓環飄揚的競選旗幟。和林連宗只差一歲,兩人都是日本中央大學法科畢業,戰後他被選為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

面對司法權無法獨立,不論是法官吳鴻麒的釋放令,警察不從;或是王育霖檢察官在偵辦鐵路警察貪瀆案時,險遭毆打,以及在查辦新竹市長郭紹宗的瀆職案時,被市長找來的警察搶走搜索令,都讓人看到司法權幾近崩潰。二二八事件初起,李瑞漢召集律師公會會員,提出「司法獨立、啟用本省人」的主張。

《民報》在三月九日以頭版,報導了當時法律人罹難前共同的努力:

據悉:自二•二八事件發生以來,高等法院楊院長決定對各法院及檢察處人事,加以根本調整,儘量起用本省人。八日下午三時,省垣律師公會諸會員及高、地兩院推、檢事,在該院開磋商會,擬就人事名單,呈交楊院長以便呈請中央核示云。

開大門走大路,這是律師公會會員、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的法官及檢察官,共同參與的一場會議,但台灣法律界菁英卻在隨後,蒙受統治者以泥浪掩埋生命及未來。

二二八事件期間遭中國國民黨政權殺害的臺灣律師李瑞漢﹝取自維基百科﹞
二二八事件期間遭中國國民黨政權殺害的臺灣律師李瑞漢﹝取自維基百科﹞

三月十日傍晚五點多,一位憲兵軍官及四位便衣,來到李瑞漢家,說是:「長官(陳儀)請你們去開會。」當日林連宗因交通中斷寄宿他家,弟弟李瑞峯也在家中同坐。三人遭軍用吉普車載走後,再也無法得知任何一絲訊息。

是要到那麼久之後,幾乎過了半世紀,才能看到官方的「正法及死亡人名冊」上列有他們的名字,這份名冊在一九四九年整理出,但卻埋在戒嚴的深淵中,政府長年不給家屬及台灣社會知道任何有關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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