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治的信仰讓他們成為國家密裁對象:《激越與死滅》選摘〈3〉

2017-02-2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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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世代民主路新書發表會,圖為作者黃惠君(陳明仁攝)

二二八世代民主路新書發表會,圖為作者黃惠君(陳明仁攝)

前言

淡水河上不時流下來雙臂反捆的屍體,流經台北時會沖到岸邊,或沖到橋墩下。政府不遺餘力追尋並殺害領袖人物,……殺人如麻的目的,是使福爾摩沙人不再有未來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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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英國駐台領事G.M. Tingle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一日給南京英國大使館的電文。是連外人都看懂了,政府這樣捕殺台籍領袖是為什麼。

整編二十一師於三月九日凌晨抵達台灣,陳儀獲得充足兵力,隨即宣布戒嚴。戒嚴令是用於「接戰地區」的,而此時力爭縣市長民選的台灣,是「接戰地區」嗎?統治者竟令大軍開入台灣。

取得蔣介石兵援後,陳儀第一個動作做什麼?

他在三月十日下令解散日日跟他談改革的「二二八處委會」,宣布其為非法團體,准由各地駐軍處置。不過八天前,三月二日陳儀透過廣播,邀集各界出面成立處委會,民意代表及地方仕紳都站出來了,在官員及警察走避一空時,重新穩定各方。他們出面遏止民眾毆打外省官員,並成為啟動政治改革的引擎。

而此時不是此一臨時性的組織被解散而已,而是參與者遭到全面性逮捕及殺害。由於處委會是以各地縣市參議會為主體,罹難之深,使戰後第一批剛選上的台籍民意代表,消失殞落。

林連宗紀念室(「公與義的堅持」展場照 黃惠君提供)
林連宗紀念室(「公與義的堅持」展場照 黃惠君提供)

密裁法律界領袖林連宗

林連宗,是第一個被點名秘密逮捕的人,他不只是律師,更是省參議員及制憲國大代表。

他的身影穿梭在戰後的議壇,在南海路五十四號的台灣省參議會,質詢當時的高等法院院長楊鵬,問的就是:「何以公務人員犯罪,司法機關要調查時,還必需請示長官?」

每個細胞都是對法治的信念,這是他的素養,他的養成。畢業於日本中央大學法科,通過司法、行政兩科國家考試,在日本時代已是執業律師。戰後他對政府違法,對官員犯罪,說的理直氣壯,質詢的理直氣壯。

身為制憲國大,在南京開會時,掩不住心情激動,頻頻跟他摯愛的女兒林信貞寫信,「制定憲法乃一國歷史上重大之事……,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不待多言。」憲法通過那一刻,他難掩激動,眼淚奪眶而出。更重要的是他在信中提到十八名台灣代表馬不停蹄,在南京主動招待全國記者及各省代表,使他們理解,何以台灣必須即刻施行憲法、實施縣市長民選。

當時面對千瘡百孔的政經問題,除依憲法舉行縣市長民選,換掉把接收當劫收的統治階層外,別無他法。

二二八事件一發生,台中各界人士推他北上面見陳儀,就提兩點:縣市長直接民選、任用本省人士。之後他沒再回家。

爾後,片片斷斷地,從法官吳鴻麒的日記看到,三月七日林連宗與院長商議改革意見,「下午二時許在律師公會開會,處理委員會委員林連宗與高院長交涉結果,大部分既接受。具體案,明日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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