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因指示查處柯建銘司法關說,被指洩密,他忿忿不平,自稱無罪,而他的屬下羅智強尤其不能接受。他們都從公平正義的法治觀點出發,對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發展,感到不可思議。
但是,關說司法是否真的罪大惡極?公平正義是否真的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到底柯建銘所摧毀的是什麼?可以回答說,司法本是解決社會爭議的手段,如不能保障權勢,根本不可能成為制度,但這是天機不可洩露。
所以,柯建銘破壞的不是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給司法擦脂抹粉的。柯建銘挑戰的,在於公然表演這種假象。破壞公平正義事小,破壞司法作為解決社會爭議手段的形象,才茲事體大。
各國司法從來達不到公平正義,或許偶有平反冤獄而獲歷史傳頌,也屬鳳毛麟角。而關說,更是民主與專制國家的共業,柯建銘不以此自豪已算自制,絕不可能有羞恥感。
馬英九及其屬下拿破壞正義這種大帽子給柯建銘戴,其實終極也是維護柯建銘這種人的權勢,畢竟司法服務於權勢是鐵律,柯建銘將此攤在陽光下得意洋洋,看起來震懾他人於一時,終將因赤裸裸地暴露權勢的醜陋,導致權勢運作寸步難行。
研究文化霸權的文獻指出,司法反映刻板印象及社會歧視,且特別受壓迫階級所支持!比如,實驗發現,同樣犯行的黑人判刑遠高於白人,而黑人受測者的這種歧視黑人傾向,總是明顯高於白人。
也就是說,像柯建銘這樣大權在握的階層,得力於司法對既得利益的保障。就算偶爾敗訴,鞏固他們權勢的司法制度,反而更深入人心。問題在,往往鬥爭在馬英九與柯建銘這樣的統治階級之間爆發,這就碰到了默契、行規的模糊地帶。
馬英九用司法關說鬥爭柯建銘,是兩面刃,一方面建立司法在被統治階級心目中的信用,但另一方面忤逆統治階級當下的既得利益。不過,在司法信用低落的時代,統治階級願意忍痛犧牲少數自己人,來維護階級利益。因此,馬英九不算破壞行規,而是充任別人不願意當的壞人角色。
柯建銘的大反撲出於自保,情有可原,而馬英九太弱勢,遭他反噬以後,柯建銘應當見好就收,因為馬英九的失敗,多少有礙統治階級維護司法信用的臨時需要。但柯建銘的精神狀態竟全面動員,一發不可收拾,非要整個司法陪著馬英九一起葬送。如此不顧統治階級整體默契,才是搬石頭砸腳之所在。
正義,是文化霸權塑造的司法形象,其維護是動態的,個別人在過程中獲得正義或慘遭迫害,都可歌可泣。沒說的秘密是,司法是解決社會爭議必須的手段,因為有序社會是保障權勢的基礎。長遠說,法治形象比公平正義重要太多。一旦剝掉公平正義的皮膚(馬英九),其下的血肉(柯建銘)也難存活
*作者為台灣大學、中山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