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許虞哲1日首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現行薪資特別扣除額為新台幣12萬8000元將會往上調整,至於調高幅度為何,端看5月將送出的股利所得稅改草案,對稅收的影響,若稅收多出不少,幅度就可增大,若稅收增加不多或有稅損,幅度則較小,修法若順利,最快在2018年5月申報2017年所得時就可適用,屆時將有539萬戶受薪階級受惠,估計每調高1000元薪資扣除額,國庫支出增加2.7億元。
許虞哲表示,股利所得稅改仍處於研究階段,4月中旬期末報告才會出爐,範圍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稅率調整,股利所得兩稅合一制檢討等,稅改將有大規模變動,趁機將一併配合大法官745號解釋,檢討調高薪資所得扣除額。
許虞哲解釋,大法官第745號解釋,主要聚焦在薪資所得僅可採定額扣除一事違憲,對此,財政部將新增薪資所得的採列舉扣除額選項,預計將採正面表列,規定哪些費用才可扣除,目前正在收集並研究各國作法;也為避免倉促上路,恐造成徵納雙方爭議不斷,最快於明年才會提出修法。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詢問,未來薪資所得申報制度,是否取消定額扣除轉為列舉成本扣除?許虞哲回答,「會以雙軌制執行」,並允諾稅額試算制度會繼續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