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觀看這些殘缺的災難照片,那種不當窺視的感受,某種程度已成為民眾的道德直覺,不然,當報紙將明顯可見的遺體放在頭版時,不會引來那麼多抗議;上周,有兩家報紙將馬航空難災難現場遺體橫陳的畫面放在頭版,我的視線刻意避開那個區塊,這不是逃避現實,我自認是對死者起碼的尊重。
然而,直視痛苦是記者的天職,即使桑塔格都必須承認,再不忍卒賭,我們必須直視如越戰、波士尼亞等等殘暴不仁的戰爭照片,在敘利亞等戰地採訪陣亡的記者是英雄,因為他們傳回地獄的實況,催促著大家的良心,必須採取行動。
當然,作為洩露天機的地獄使者,卻是不容易的,戰地記者不但是高危險的行業,他們也留下了心靈創傷,Carter遺書中留下這樣的話語,「那些殺戮、屍體、憤怒與痛苦----那些受傷、即將餓死的孩童----成為鮮明的記憶,不斷的折磨著我。」
台灣媒體的英雄事蹟不多,在幾個重大災難事件中,從八八風災到澎湖空難,我們通常是喧鬧膚淺,而且經常犯規,但即使如此,當日本311大地震的節制報導一度成為各界教訓台灣媒體的典範時,事後的證據卻顯示,日本媒體的節制換來的卻是政府的漠視,那一種模式好?目前未有定論。
然而,這還是無法成為媒體的藉口,就如攝影大師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所說,「拍照,其實是某種程度的侵犯,如果缺乏必要的敏感性,終將淪為野蠻的行徑。」
這句話同樣適用於媒體,不論文字或攝影,如果我們心中缺乏人道關懷,那麼,媒體這一行不過就是窺淫狂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