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宏與高淑慧夫婦的民宿也在三協里,她說:「我一開始想,掩埋場的風一定會吹到我們這邊,另外我最在意的是,掩埋場要用台28線做為聯外道路,但這條路是大家的進出通道,未來交通污染量一定會更大。」
2015年5月地方說明會後,居民很快就組成自救會, 6月30日內南里里長沈芳昌帶大家到高雄市政府抗議,浩浩蕩蕩26台遊覽車的陣容驚動各界,也逼得高雄市長陳菊答應現勘。之後自救會辦公室還被黑衣人帶隊砸毀,更激發他們的鬥志,發動居民反掩埋場連署,至今已累積3萬份連署單。
斷層及地下水爭議,成論戰焦點
為了證明馬頭山不應該蓋掩埋場,居民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協助下展現調查,村民募款在掩埋場四周鑿井,第一口井就鑿在黃惠敏家前方,「我家在這裏百年了,很清楚常年都有水、且水下有魚。這個井每次我們來量都有地下水,還噴發三次。」他們另在附近土地挖一個大池,水源自然湧出。
自救會成員在環評會中提出斷層、地下水的證據,龔文雄說:「中央地調所資料顯示這裏有很多盲斷層,自救會在掩埋區就發現一條,而且11口井的岩心都出現斷層帶應有的特徵,包括斷層泥、斷層剪裂帶、斷層擾動帶,穿越場區形成一條完整的斷層帶。」
高淑慧提出:「場址內有兩條地下水通道,第一條是砂岩透鏡體,第二條是斷層剪裂帶,業者長期以純泥岩地形簡化掩埋場的真實狀況,但依露頭顯示近場區的泥岩中含有大量黃棕色側向延續良好的厚層砂岩。」
沈芳昌說:「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掩埋場至少要有兩條路,一條主要道路、另一條緊急通道,但富駿並沒有兩路,已不符合規定。」
業者則回應,從去年八月開始抽井水,發現水都維持在井底,表示這地方並沒有常態的地下水補注,井內蓄積水的來源主要是地表覆蓋層滲入。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掩埋場應避免選在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的地區,並避免設在水源或取水口上游。掩埋場址有沒有斷層、地下水,將是這裏能不能設掩埋場的關鍵所在。
依廢清法規定,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應在區內或區外自設廢棄物處理中心,但至今還是把廢棄物委外處理,至於怎麼處理就不管了,而掩埋場通常設在弱勢的偏遠地區,不但可能破壞環境、污染水源,而且對當地人也不公平。掩埋場設立的爭議不斷,未來還是要回到落實廢清法來解決。
*作者為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