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觀點:「文創」載不動台北城

2014-11-03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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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台北市長候選人都說要打造文創夢,但是,套句《藍色大門》裡女主角說的話,「你們知道三年後五年後台北是什麼樣子嗎?」(圖為電影劇照)

朝野台北市長候選人都說要打造文創夢,但是,套句《藍色大門》裡女主角說的話,「你們知道三年後五年後台北是什麼樣子嗎?」(圖為電影劇照)

「文化創意產業為我國開啟遠大的經濟文化契機。基於文化創意產業的重要性並促進與發揮它的潛能,需要全面性的政策套案在改善產業輔導外,透過全新的示範計畫與提倡相關的研究、發展與科技」(2013,德國大聯合政府執政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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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扣掉人事費等經常支出後,城市預算反應治理者如何運用市政機器,以將其願景落實為具體施政。然而,今年台北市長選舉的特色是,候選人們對於台北市政府現有的主要施政項目絕少提出政見,卻在未提出預算結構的具體調整下,不成比例地向市民訴求某些「新潮」的政策領域。比如柯文哲與連勝文,便就「文創」先後開出「文化夢工廠」與「台北SOHO」兩張支票。 

但柯P與連公子兩位主要市長候選人,卻都沒有先向市民說清楚,台北市發展「文創」的目的到底是什麼?而同時作為「地方」與「政府」的台北市,對於「文創」能做的又是什麼?   

(柯文哲文化夢工廠政見)

(連勝文台北SOHO政見)

單從字面來看,文化既是指涉所有人類活動,從廣體客機到竹筷的所有人工製品,也都是巧思和創造力的產物,假如施政者沒有辦法提出具有明確指向的政策,則說到底,所有的產業與政府活動都是「文創」。那麼,除了趕流行外,市長候選人大談「文創」的意義,遠不如好好地個別去談這座城市該有的文化與經濟發展策略。

柯連兩陣營的支持者可能會理直氣壯地說,五年前台灣就有文創法,所以他們講的「文創」,就是十六種法定「文創產業」。不過,文創法所跟進的是,1997年英國「新工黨」政府上台後所開創,將「文化與創意」納為施政方針的世界潮流,而英國當時之所以針對從出版到電影的文化產業,與分散在各種產業的「設計」活動重組並提出政策,目的在於二者結合後的綜效足以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率,以因應後工業時代的經濟轉型挑戰。

正因為「文化與創意」必然「分散於所有產業」,不管中央或地方,公部門的「文創政策」要能建功,都只可能是跨單位的政策套案。而另一方面,縱然台北市資源豐沛不輸中央,但做為地方政府,台北的城市治理者在「文創」的主要任務,畢竟是從空間治理出發,創造一個有利創意滋生的環境。這或許是主張在圓山發展「夢工廠」或在信義路打造「SOHO」的本意。

然而,從華山到松菸,再加上未來的公賣局北區經銷處與內湖北投兩個「影視產業園區」等等,台北市打著「文創」之名的大型土地開發還不夠多嗎?如果著眼點在扶植台北的「文創」產業,那麼這種到處蓋大型園區的政策模式,完全忽略文創產業內在的分散性;這種「蓋園區」心態,倒是與馬英九當市長時,自我標榜的「內科產業發展奇蹟」如出一轍:把本來分佈台北各處的企業(比如原本南京東路四、五段的電子業總部)吸引到特定範圍,再將設籍在此範圍的企業營業額加總,便宣佈自己「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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