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求私利、辱沒國格、毫無悔意」
根據檢方目前認定,現年65歲朴槿惠共涉嫌觸犯13項罪名,包括收賄、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等,是過去南韓被逮捕的前總統中涉嫌罪名最多者,預料很可能會被重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其中最主要的罪嫌還是收賄,也就是涉嫌與其親信崔順實共謀,要求三星向崔順實、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由崔順實外甥女張時浩(38歲,已被收押)營運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約298億韓元。
檢方還指控朴槿惠曾逼迫53家大企業,向事實上由自己和崔順實「共同營運」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44億韓元,其中光是三星就向Mir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朴槿惠涉嫌從大企業受賄或強迫大企業出資的金額共達868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3.6億元)。檢方認為朴槿惠濫用總統職權、謀求私利、辱沒國格、辜負民望,由於她堅持否認犯罪,顯見毫無悔意。
兩位被捕前總統的命運
南韓史上第一位被捕的前總統是1988年至1993年在任的盧泰愚。盧泰愚在任時從大宇集團會長金宇中處7次收受賄賂,總額達240億韓元,其中包括收取50億韓元幫助大宇承攬鎮海海軍潛艇基地建設。1995年11月16日,盧泰愚因涉嫌在任時從30名企業家處收受2359.96億韓元賄賂被捕,被關進首爾看守所。
第二位被捕的前總統則是1980年到1988年在任的前總統全斗煥,他因涉嫌發動1212軍事政變和籌集秘密資金遭到逮捕。檢方於1995年12月1日通知全斗煥,第二天下午3時到案接受調查,而全斗煥2日上午9時在首爾私邸前發表對國民講話後、公開拒絕檢方傳喚。檢方於3日凌晨在其故鄉的私宅將其逮捕。
這兩位南韓前總統在1996年4月17日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7年,但在1997年12月22日雙雙獲得特赦、重獲自由。